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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2-11-21 10:01来源: 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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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单位级别:正处级

主要负责人:马铁军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市政府B1区

联系电话:0952-2218855

邮政编码:753000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起草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二)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执行有关广播电视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事业、产业、科技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三)举办和管理全市重要文化、旅游活动,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推介,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物保护工作。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九)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广告播放。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性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和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技术新媒体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三)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机要、保密、人事、财务、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法规监督科。负责起草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负责实施行业标准。负责依法行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监督行业社会团体(组织)规范建设。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受理文化旅游广电投诉。负责文化旅游广电行业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等工作。

(三)产业发展科。负责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电发展政策、产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制机制改革。负责编制产业项目库,组织申报产业项目及资金。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产业项目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域旅游发展。负责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开展重点旅游区域、旅游景区开发建设。

(四)公共服务与广电科。负责拟订全市文化广电公共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共文化广电服务体系、公共文化阵地、文化队伍和文化社团(组织)建设。组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组织开展群众性、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负责全市广电频率频道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和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广告播放。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广电系统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应用。负责公共文化、文物、广电等相关行业数据统计工作。

(五)文化旅游促进科。负责拟订文化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负责文化旅游广电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性文化旅游活动,负责全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和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开展与市内外文化旅游机构的合作、交流及宣传工作,组织全市文化旅游企业参加各类交易、展示等活动。负责文化旅游商品及文博产品开发工作。负责新媒体运营推广、行业信息化、智慧旅游等工作。负责假日文化旅游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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