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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12-27 15:09来源: 石嘴山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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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现将本年度统计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全面谋划工作。制定印发《2023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对全年法治建设18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牵头科室、责任单位(科室),拉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发出“动员令”,确保全面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纳入全局工作总体部署,全年4次局务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审议相关制度,解决实际问题,细化工作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统计法治工作事事有部署、件件有落实。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年度述法述责要求,以上率下,依法履职。三是科学制定学法计划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石嘴山市统计系统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扩大)、干部理论集中学习内容,通过集体学习和干部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研讨50余次,在常态化系统性的学习中,做到学深悟透、知行合一。四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标对表“八五”普法53项中期评估指标、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工作方案”22项指标、“一规划两方案”22项任务,查漏补缺,建立台账,逐项销号,见底清零。

(二)强化统计监督,确保数据质量。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自查方案》,严格按照主题教育“8+1”整治要求,制定《推进计划》,21项具体任务压茬推进,截至目前完成20项,其他1项按照自治区统计局要求节点扎实推进。是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到11月底开展“双随机”和重点统计执法检查62家,依据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责令整改33家,警告、不予处罚3家,警告并处罚款2家。是开展数据核查。重点围绕国家统计局 要求的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商品销售额、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能源消费量、研发投入等重点统计指标以及全市调查单位入退库情况核查各类企业(项目) 1543家(次),对存在的指标理解有误差、数据归集不精准的411家企业一对一、面对面指导,在月底联网直报数据上报期间均已据实改正,未对数据质量造成影响。四是推动统计监督与各项监督贯通协同。起草《石嘴山市统计监督配合协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组织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互相协调。2023年办理市纪委移送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线索1件,及时组成调查组,依纪依规依法对线索进行调查核查,并将调查结果报送市纪委监委。2023年向十一届市委3轮巡察提供19个部门(单位)统计监测评价及是否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加强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增强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五是畅通违法举报渠道。在微信公众号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件邮寄地址等,安排专人负责对举报线索进行登记、核实、处理工作。六是实违规干预记录责任。按照规范的统计记录流程、记录要求,记录工作台账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行为,每季度按时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调查,确保违规干预记录规范完整、详实,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活动、妨碍独立行使统计职权、插手统计违法案件处理的行为七是常年聘请兼职法律顾问。强化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内容的科学性、文件的规范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处理等方面的咨询、把关作用,从源头上防范日常运行和统计执法风险,强化统计执法及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三)加强学法普法提高法治意识抓住“关键少数”,市县(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推进会8次传达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精神,加强警示教育,夯实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方案》和《石嘴山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对统计普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突出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取得良好成效。编印《统计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统计违法案例选编》2100册,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网络学法.与法同行”“贯彻全会精神 提升法治能力”法律知识考试,平均96分,提高法治综合素质。深入县区、统计调查对象,采取面对面、一对一等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58场次,受众4200余人次。开展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普法宣传活动。依托“石嘴山统计”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开展线上有奖竞答活动,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参与总人次达3798次,访问量9238次,知识点传播数29073次。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向全市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广大市民群众发送宣传标语2.5万余条,提高了普法宣传力度,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统计法治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是统计法治宣传仍需深化。局内学习形式主要以集中学习为主,手段过于单一。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针对性、特色性的统计法治宣传不多,效果不明显,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法治意识仍需增强。

二是统计执法力量较薄弱。县(区)统计局在编人员少,大部分工作由外聘人员承担,没有执法权,执法力量薄弱,无法满足统计执法监督工作需要。

三是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多数企业统计人员由会计兼任且在多数企业兼职,造成统计责任心不强,人员变动频繁,部分统计人员统计业务知识缺乏,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统计方法制度、指标体系、指标内涵、统计口径、计算方法等理解不到位,对数据的收集计算不够全面。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市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持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指导各单位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头雁效应”增强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严格落实责任,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项制度,压实数据监管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治化轨道,着力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严控数据质量,防弄虚作假。一是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加强对数据异常波动的问题单位核查核实,加强不同部门间数据的比对分析;二是接续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特别是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贸易业等重要统计数据进行严格核查,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完善统计执法程序,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严格统计法治实施、加强统计法治监督,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加强贯通协同持续提高监督质效。聚焦统计数据监测、评价预警,统计监督职能发挥、统计现代化改革等重点任务,建立完善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协同方面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监督措施路径,消除贯通协同的口盲区和堵点,完善贯通协同渠道,加强统筹衔接。强化统计监督成果的运用,不断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同向发力、同质效,实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目标,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五)强化服务管理,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培训会、调研等方式扩大与企业的沟通交流,调动企业申报星级单位的积极性和参与度,督促县区统计局积极推荐、申报星级单位,做好四星级企业的审核认定工作,加强自治区“五星级统计诚信单位”的创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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