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01018/2021-0001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年08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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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石嘴山市商务局 | 责任部门 | 石嘴山市商务局 |
关于开展物流企业跨部门“双随机”
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物流经营企业:
根据《石嘴山市商务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市商务局决定开展物流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1年8月25日-8月26日
二、抽查范围
以全市15家正常经营的物流业作为抽查基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随机抽取6家作为抽查对象,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
三、抽查内容
1.是否有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有24小时值班制度。
3.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行车日志记录、车辆维护计划和执行情况、车辆技术性能检测记录等。
4.是否配备合格灭火器材、灭火器材是否充足,是否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灭火器材是否摆放显著位置并张贴相应安全标志。
5.安全进出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阻碍物。应急疏散通道是否设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配电线路有无老化、裸露现象,配电线路规格与用电设备功率是否匹配,电路有无私拉乱扯等现象。
6.仓库道路是否平整、畅通,堆放货物是否平整,是否符合码放规定。仓库进出口货物是否有有效防护设施,是否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易腐等物品分类妥善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场地是否张贴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
7.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排查体系。
四、抽查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联合抽查方案,明确检查范围、内容、时间及有关工作要求,抽调相关人员成立检查组实施抽查工作。
(二)抽取检查企业和执法人员
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和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抽取结果记录在《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人员、市场主体选派(抽取)记录单》(附件1)。
(三)实施抽查工作
抽查检查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被选取的执法人员在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完成对被抽查企业的检查任务。抽查期间填写《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记录表》(附件2)。
(四)公示抽查结果
抽查结束后,抽查工作人员填写《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将随机联合检查的情况及查处结果告知被抽查对象,按照“谁抽查、谁录入”原则,在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综合监管信息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跨部门间的沟通,密切协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二)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检查,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执法不公正、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不廉洁、以权谋私,执法不文明、态度粗暴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结果运用
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经检查中确定的失信单位或个人,列入失信黑名单,进行通报。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条件成熟时,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至我市、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纪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