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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2022-09-30 16:20来源: 石嘴山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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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市委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科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石嘴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紧紧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总目标,加强黄河治理保护,立足市情和水情,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按照“四定”要求,严格水资源指标管控,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力度,持之以恒抓好管理,水资源科学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水资源“四定”原则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及《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自治区用水权确权指导意见》为基础,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76号)为控制条件,按照取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精确核定用水权,从2021年6月份开始截止2022年8月份,完成了用水权确权工作。

    (一)农业用水权确权应确尽确。

三县区农业用水权确权已全部完成,确权面积168.33万亩,确权水量8.27亿m³,其中:大武口区确权面积6.23万亩,确权水量0.28亿m³;惠农区确权面积38.2万亩,确权水量1.9亿m³;平罗县确权面积123.9万亩,确权水量6.09亿m³。

    (二)工业用水权确权全面覆盖

三县区年用水量1万m³以上工业用水权确权全部完成,357家工业企业确权水量8328.64万m³,其中:大武口区46家工业企业确权水量932.77万m³;惠农区86家工业企业确权水量4432.99万m³;平罗县225家工业企业确权水量2962.88万m³。

二、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

(一)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依法、有序管理水资源的长效机制,对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严格推行水资源论证制度,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石嘴山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石嘴山市对行政区域内年取用地表水3万立方米或者取用地下水1万立方米以上新增取水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从水资源论证申请、受理、审查、发证等环节规范管理,及时向有关部门备案,做到不越权审批。

(二)制定了《石嘴山市计划用水管理考核规程》、《石嘴山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计划用水管控,年初与市发改委联合下达用水计划,对自备井企业和年用水量1万m³以上统建供水工业企业、服务业单位已全部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并采取月抄表、季考核的形式监督各企业用水,对超计划用水户实行预警和累进加价,促进企业节水。

(三)严控新上项目用水审批工作,落实取水许可限批措施。

在超采区和超控制红线地区严禁审批新的取用水许可,严格执行用水计划指标,严把水资源论证审批关。

三、严控地下水开发

(一)制了《石嘴山市地下水超采区压减开采量实施方案》《石嘴山市地下水水位和水量管控指标确定方案》《石嘴山市水务局关于市辖两区贺兰山区域关停工业地下取水井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全力推进“三山”治理工作,保护水资源。分4年逐步关停自备井,2021年37眼,2022年27眼,2023年53眼,2024年7眼。2021年已关停37眼,2022年已关停16眼。根据《宁夏水资源公报》2019年-2021年数据,石嘴山市超采区地下水可开采量6021万m³。2019年实际开采量5821万m³,降落漏斗面积与2018年比基本不变,中心水位较2018年上升7.97米;2020年实际开采量5663万m³,超采区地下水位2019年较上年显著回升1.98米。2021年实际开采量5170万m³,较上年压采493万m³,小于可开采量851万m³,年地下水平均水位埋深18.01m,相较于超采区治理初期的2017年累计回升2.00m。2019、2020、2021年超采区地下水水位连续三年上升。

(二)推进实施惠农区汪家庄地下水超采区水源替代工程和计划实施《贺兰山东麓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南片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源替代项目》、《贺兰山东麓平罗段生态绿化和葡萄种植供水保障工程项目》,逐步实现涉及生态、农业取用地下水灌溉的水源替代。

(三)建立地下水监测监管体系。市辖两区工业企业自备井用水在线监测精准计量全面覆盖,计划实施石嘴山市水资源智慧管控和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复,批复资金1043万元。平罗县争取国家资金4537万元实施城关镇、姚伏镇、高庄乡现代化生态灌区计量设施试点改造建设工程。惠农区争取资金1393.52万元实施官泗渠、昌滂渠量测水设施改造工程。

(四)优化水资源配置。统筹配置黄河水、地下水、非常规水等水资源,并将中水、地表水和矿井涌水纳入计划用水管理,2022年下达中水计划用水量533万m³。

四、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

2022年年6月,石嘴山市被水利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配置利用试点城市。以试点市为契机,利用好试点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锚定“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出台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办法,编制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高质量实施好再生水利用项目。目前,石嘴山市第二中水厂共计完成中水输配管网28.7KM,铺设DN800中水管道延滨河大道向南至兴惠湖,以兴惠湖中水加压泵站(2.3万m³/天)为中心再分两路向西、向北延伸,一是延兴惠路向西铺设DN600中水管道直至淄山工业园,二是延中央大道向北铺设DN600中水管道再经明园路直至宁夏恒力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该工程建设内容基本完成,于2022年7月25日完成了通水调试,已具备向宁夏兴华钢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供给中水能力。

五、合理确定用水价

(一)实行用水权有偿取得。按照自治区2021年12月28日《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价值基准(试行)的通知》,市水务局积极与财政局、非税中心对接,开通了专门账户,对市辖两区的自备井用户和公共管网工业企业下发了《关于征收水资源使用权费的通知》,按照地表水0.798元/m³、地下水1.791元/m³的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截至目前,共征收用水权使用费7822.87万元。

(二)积极深化水价分类改革。市辖两区确定了自流灌区末级渠系0.0532元/m3和扬水灌区末级渠系0.145元/m³的终端水价,平罗县确定了自流灌区末级渠系0.0455元/m³和扬水灌区末级渠系0.0998元/m³的终端水价。三县区均制定了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并印发实施。

(三)深化水资源税改革。市辖两区2021年征收水资源税4673.32万元,2022年上半年市辖两区征收水资源税2224.69万元。

六、构建市场化交易机制

积极推进用水权交易,2021年12月6日开展了全国首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业地下水交易,交易水权量17.59万m³,交易金额73.11万元。积极解决平罗县精细化园区企业用水权指标,组织企业购买原州区200万m³工业用水权指标。

七、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各业节水度

(一)编制了《石嘴山市“十四五”节水规划》、《石嘴山市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实施方案》等,促进各业节水。

(二)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县区均编制了“四水四定”管控方案。

(三)印发了《石嘴山市压减高耗水产业实施方案》,编制了《平罗县水稻压减方案》,平罗县水稻种植面积压减至16.60万亩,较2021年减少8.29万亩,减少35.8%。大力发展农业高效节水,2022年争取高效节水灌溉项目4个,面积2.88万亩。

石嘴山市水务局     

2022年9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法规与水资源管理科  381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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