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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03-17 10:14来源: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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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依法规范行政审批,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措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法治理论,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1.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会、培训大讲堂、科室班后会的重点学习内容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不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学法13次。

2.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任务,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聚焦审批局职能职责,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各项审批业务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审批局内控制度,不断规范依法行政,制定了《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规范行政审批决策程序管理规定》《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监督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重大事项。2021年,党组会议共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84项,召开35次建设项目审批专题会议,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强化行政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共32名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71.1%;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开展了25件(次)法律服务,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

3.多措并举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四清单一办法”。将学法普法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印发了《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将普法与审批服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线下普法宣传。组织审批局及政务大厅干部职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提升干部学习运用法律法规水平;并在大厅宣传栏摆放普法宣传资料,利用大厅电子屏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标语内容,加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营造浓厚普法氛围。开展线上普法宣传。利用政务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线上形式,发布各类普法有关内容,增强“线上”法治学习宣传的频度热度,营造浓厚的网上普法氛围。

(二)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担当责任意识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扎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监督。带领局党组发挥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作用,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带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各项决策部署,依法优化审批服务措施,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改革,持续提升便民利企水平。

(三)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有力突破

1.深化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率先实现市域内一体化。在市本级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积极稳妥指导县区全面推进改革,三县区已完成审批事项划转,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市、县区审批局均已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模式,率先在全区实现市域内改革一体化、一盘棋,行政审批效能大幅提升。积极推进“一窗受理”改革,开发上线“一窗受理”系统平台,窗口推行“全科无差别受理”服务,审批局254个事项实现“全科无差别一窗受理”,办事效率提升35%。

2.推进“审管联动”一体化试点,助推审管信闭环运行。积极争取自治区“审管联动”一体化应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印发了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市直37个部门梳理汇总出449个审批、监管、执法关联事项。推进“审管联动”平台与石嘴山“一窗受理”系统、宁夏行政审批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等的数据对接互通,基本实现了审批、监管、信用数据相互推送。通过推进“审管联动”试点工作,逐步解决审批与监管相对分离、信息共享不及时等问题,为精准审批、智慧监管提供重要支撑,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

3.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有效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推行“一网通办”服务,企业开办在0.5个工作日内可办结。通过自助办理终端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秒批”。深化“政银合作”模式,全市8家银行20个营业网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就近可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中央层面的457项、自治区层面的9项改革事项,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服务四种分类改革措施,不断降低涉企经营许可门槛,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出35项证明事项、5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服务,不断降低群众企业办事负担。

(四)创新优化举措机制,规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全面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研究出台了石嘴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90项改革举措,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建立18个指标攻坚小组,分管市领导每周召开调度会,市委、市政府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政策落实和指标优化,出台优化提升方案14个,有力推动了改革举措落实。建立营商环境评价、督查督办、工作会商、信息报送4项制度,常态化开展调研问效、抽样回访等工作,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协调解决困难问题12个,有力的保障和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高质量组织完成2021年宁夏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营商环境建设走在全区前列。

2.强化服务机制保障,力促工程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服务,落实“多规合一”“区域评估”“联合验收”等工作机制,项目审批全流程报建材料减少60%,环节减少30%。8类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定制审批”,实现全流程审批最多30个工作日内办结。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压缩到3个,时限压缩到9个工作日。将市政设施报装纳入“工改系统”一网通办,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接入。优化制定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措施,调整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范围,项目审批再加速。开发建设“中介超市”“多测合一”系统平台,“零门槛”入驻中介机构165家,实现中介机构规范管理、测绘数据成果共享共用。“中介超市”“多测合一”典型经验做法被自治区住建厅向国家推荐并在全区推广,“城建档案”电子化平台经验做法在全区推广。2021年,共办理工程建设项目576个,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受理业务1348件。

3.着力完善服务举措,打造高效便捷政务服务品牌。巩固拓展国家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成果,聚焦“石好办·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全力打造“一网、一门、一窗、一端”便民化服务样板。一是推行“一网通办”。“四级四同网”派发录入44个部门1397项事项,实现同标准办理,83.25%事项实现网上受理。深化统一电子签章、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工作,我市20个部门66套证照已入库电子证照量38264个。二是优化“一门服务”。部门进驻率和事项进厅率均达到95%以上,政务大厅实施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建成自助服务厅,14个部门303项业务实现24小时不打烊服务。三是提升“一窗办理”。推行分区域“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窗口压减28%,人员压减21%,有力节省了资源成本。其中车管、户籍、出入境窗口业务“三合一”办理走在全区前列。四是拓宽“一端服务”。推广“我的宁夏”等政务APP掌上服务终端应用,60多项便民事项、300多项政务服务高频事项、100多项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指尖办理”。五是优化“一条热线”。优化整合“12345”热线,畅通企业群众诉求渠道,诉求办结率达99.65%,便民服务“总客服”作用日益凸显。六是建立“一支队伍”。建立了741名市、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帮办代办队伍,全面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七是提供“温情服务”。设置“老年人专窗”,开辟“绿色通道”,实施适老化改造。新建市民爱心书屋、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录制聋哑人办事指南视频,常态化提供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帮代办服务等贴心服务。八是落实“跨省通办”。深化“五省十市‘跨省通办’”合作成果,政务大厅设置“跨省(全区)通办”窗口11个,建立网办、代办、联办机制,86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021年,共办理跨省通办事项6827件。九是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畅通窗口现场、政务服务网、移动服务端、“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好差评”评价渠道,实现各类服务渠道、评价对象全覆盖,对差评情况实行100%回访,倒逼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

我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一定进展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学法与用法相结合不够深入。由于审批服务涉及的业务领域多、专业性强,有的干部对于业务政策法律知识学的不深不透,学法与用法结合不够紧密,依法行政意识与法治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普法宣传教育的创新性仍不足,对于审批业务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上还需加强力度。

(二)信息数据壁垒问题依然突出。当前我市运行的多套审批服务系统由自治区各厅局开发建设,“多套系统”并存现象普遍,业务系统数据壁垒问题突出,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互通共享难度较大,审批事项需在各系统重复受理录入,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审批服务效率的提升。

(三)改革相关法规政策有待更新。在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中,由于部分上位法未调整修订,上级单位尚未出台指导性改革举措,在落实改革具体操作方面还有较多顾虑。如在落实审批事项减材料、减时限等具体措施时,碍于上级法律法规未作修订,对深入优化审批措施造成一定制约。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在依法行政、依法审批各方面、全过程,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职工学法教育,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多形式开展学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区政务大厅普法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多形式宣传解读法规政策。

(二)深化创新行政审批改革举措。深入推进“审管联动”一体化试点工作,实现审批与监管、执法衔接联动作用;推进“一窗受理·全市通办”民生实事落地落实,推动市域内办事更便捷;拓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范围,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推进“一业一照一码”试点工作,不断拓展改革深度,惠及更多市场主体;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开展“标准地”审批,推广应用“中介超市”系统,加强中介服务信用监管;推广应用“城建档案”电子化平台,实现市域内城建档案电子化管理,大幅提升便民利企水平。

(三)统筹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认真研究落实国家、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提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举办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讲座,进一步提升干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识和能力;加大调研问效力度,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聚力解决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短板,大力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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