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石嘴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市人防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03-17 10:03来源: 石嘴山市司法局
打印

2021年石嘴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在石嘴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现将市人防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

市人防办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的战略定位,有效履行人民防空“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着眼人防长远发展,贯彻新理念,落实新要求。过去一年,市人防办党组把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纳入《石嘴山市人民防空“十四五”规划》和办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结合主题党日、每周例会等方式开展学习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干部例会学习12次,党组成员及干部撰写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心得体会、理论文章25篇,市人防办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购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民法典》等书目,聘请市委党校及市检察院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等进行重点讲解和解读,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相关人防法律法规,选派工作能手、专业骨干力量到南京陆军工程学院、市委党校进行脱产培训,提升个人修养和理论水平,以规范人防执法为抓手,以查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为重点,推动石嘴山市人防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市人防办按照权责清单赋予各项职责,结合人防行政执法、人防行政监管,通过购买执法设备,组建执法队伍,提升人防系统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党组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石嘴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规划暨2021年度计划》,把法治建设纳入人防办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做到同部署、同推进;为做好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加强人防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对人防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列入市人防办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并成立《石嘴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印发《石嘴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

三、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审批更简、流程更优、服务更好的营商环境,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石嘴山市人防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精简缩短审批时限,做到“应批尽批”。结合《石嘴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权责清单》规定,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限和办事流程,人防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2021年开展人防行政审批91件,其中缴费办结56件,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583.19万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享受减免政策办结32件,免缴人防易地建设费496.2万元;新审批修建地下人防工程3件,建设总面积1.26万平方米。

(二)审批窗口前移、“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结合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要求,市人防办做到审批窗口前移,指定政务大厅专门窗口作为人防行政审批窗口,同时印制人防行政审批办事指南5000份,分别放置于石嘴山市各审批单位窗口,做到企业少跑路,方便群众办事,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做到不见面马上办,一网通办率100%。全年完善执法人员信息4条,完善率100%;应覆盖监管事项4项,已编制实施清单26条,并且实现“互联网+人防事项监管”全覆盖。

(三)建立多部门审批协调和挂图审批机制。市人防办协调市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等16家部门建立人防行政审批微信群、做到审批事项早知晓、早对接;并印发了《关于将人防审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好把关,把人防行政审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的全过程,同时市人防办制作石嘴山市人防行政审批流程图,在审批窗口醒目位置悬挂,做到群众办事一目了然;进一步加强人防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工作,提前对申报项目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及讲解,及时与审批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对每季度《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逐一核对,确保不漏一项。

(四)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人防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执法数据实行网上公示制度,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务公开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同时市人防办积极探索公开渠道,通过公示栏、互联网、LED电子屏等媒体扩大公开渠道,做到公开及时高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透明度,让更多群众感受到人防行政审批及人防易地建设费用收缴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地下人防工程是民生工程、保命工程,真正做到“人民防空人民建,建好防空为人民”。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依法保障整治成效

按照中央、自治区纪委及自治区人防办《关于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市人防办对2013年以来未经人防部门审批项目进行排查和梳理,通过认真核实共梳理出72项未办理人防审批手续的项目,市人防办对72项作为重点制定了《石嘴山市人防行政审批及易地建设费未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年下达《关于办理人防审批手续的通知》《限期缴费行政决定书》各72份,下达《石嘴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限期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催告书》64份,目前已整改到位53项(含法院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19项)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013.6万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减免政策享受减免8项,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462.13万元;因企业破产、法人灭失法院不予立案,未办结11项欠缴1447.36万元。

五、夯实法治工作基石,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把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年度工作任务;为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四清单一办法”,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人防五进”工作,全年打造标准化人防社区5个,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9.18”警报鸣放日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悬挂宣传横幅6条,发放宣传彩页1万多份,围裙3000多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石嘴山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网络普法、与法同行”有奖知识竞赛,做到参与率100%;结合石嘴山市地域特色,人防专业特色,建成石嘴山市人防宣传教育基地,主要面向广大市民、党政机关及人防系统工作人员、中小学生加强人民防空宣传工作,提高人民防空工作质量水平,扩大人防群众知晓率;打造石嘴山市第一个人防主题公园,主题公园设置宣传展板20块,人防雕塑1个,警报器模型1个,核心价值观宣传造型1个,30平方米多媒体大屏幕1块,环公园健康步道打造了一条集“红色教育、核心价值观、国家战略、空袭知识”等互为一体的人防主题宣传长廊,强化群众国防观念;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利用市联通公司“融合云信”平台每年发送人防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短信70万条,扩大群众对人防知识的覆盖面、知晓率,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活动。

六、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厘清人防职权事项

结合石嘴山市审管联动工作,市人防办厘清行政职权事项13项,修订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全年开展人防行政检查10次,检查人防工程、应急避难场所105处;行政应诉案件2件,行政非诉案件17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9件;行政征收、行政处罚0件,征收及处罚金额0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石嘴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执法资格证管理,全体工作人员申请办理了行政执法资格证,目前新申领、换证人员9名,持证执法覆盖率100%;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聘请石嘴山市宁正律师事务所2名执业律师开展法律诉讼事项并参与重大决策审核。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

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19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9〕36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

八、存在问题及2022年工作思路

(一)存在问题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培训的覆盖面不够。虽然市人防办每年均部署法治培训,全办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但针对全面性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性执法培训相对偏少;二是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高。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案卷制作存在瑕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存在差距;三是法治宣传形式不够,缺乏群众喜闻乐见的高质量法治宣传,人防“五进”工作落实方式单一,群众参与率、知晓率、满意度低,推进过程中困难大。

(二)2022年工作思路

市人防办将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认真梳理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等具体要求,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市人防办各责任领导、各科室、信息保障中心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充分认识到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法治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人防领域法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督办,其他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把法治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中、落实到行动上。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