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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创业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9-10-23 11:08来源: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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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吸引支持大学生在宁创新创业就业办法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 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8〕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度各类群体创业补贴申报和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普通高校在校及毕业2年内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返乡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等。

  二、申请条件

  (一)申领人员需是在本市辖区内创业的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实体的法定代表人;

  (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创业时间满1年,连续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吸纳1名及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其中,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返乡创业,正常经营时间在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

  (三)有固定营业场所,有经营业绩,在申领补贴时正常经营,且无违法和不诚信纪录。

  三、补贴类型和标准

  (一)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在校及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实体)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3000元初创项目补贴;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两次申领的创业补助资金累计不得超过1万元)。

  (二)就业困难群体一次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含零就业家庭人员、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员、部队随军家属、复员退伍军人、低保人员、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6个月以上农民等9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解聘人员,创办小微企业带动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返乡创业补贴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返乡创业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在登记注册后6个月内给予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3000元,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两次申领的创业补助资金累计不得超过1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资料。提供《石嘴山市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开户银行和账号以及证明创业项目连续正常经营且带动就业有关印证资料原件。

  (二)就业困难群体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资料。提供《石嘴山市2019年度就业困难群体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附件2)《宁夏回族自治区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3),9类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证明就业困难的印证资料原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扶贫手册原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解聘人员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并提供户口本、本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有关印证资料原件。

  三)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返乡创业补贴申报资料。提供《石嘴山市2019年度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返乡创业补贴申报表》(附件4),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营业执照、转移就业工作证明以及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有关印证资料原件。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在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开政策文件和下载报表。申报对象按属地原则,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县(区)就创局申报。县、区就创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申报项目实地查看、资格审核、资料核实、人员公示;

  (二)复审。市就创局联合社保、市场监督管理局、退伍军人管理局、教体局、残联、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对全市所有申报补贴人员及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抽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拨付资金。市、县财政补贴资金到位后,由县(区)就创局负责发放,并对补贴对象再次实地查看,对在发放前已关停的实体不再给予补贴资金,并对创业项目发展情况进行后续追踪和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市、县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和沟通,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开展。要深入商圈、高校、街道、乡镇等补贴对象集中的地区,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微信、电子屏等媒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采取政策讲解进集市、进园区、进培训机构、进招聘会现场等方法,将政策宣传到位,让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把关,确保真实有效性。对所有申报补贴项目进行实地走访查看,对采取不当手段骗取补贴的,一经查实,要追回已发放的补贴,对拒不退还补贴资金人员,将相关信息向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报送,不再享受石嘴山市政府各类财政支持。

  (三)严肃工作纪律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区要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加大申报审核力度,不得一刀切任意提高申报门槛,也不得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补贴资金高效安全使用。

  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1、市 就 业  创 业 服务局  景玉琳 0952—2013854

  2、大 武 口 区 就 创   局  沈萍霞 0952—2041610

  3、平 罗    县 就 创   局  王海东 0952—3816682

  4、惠 农    区 就 创   局  王 琨 0952—3022826

附件:1.《石嘴山市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2.《石嘴山市2019年度就业困难群体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

  3.《宁夏回族自治区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4.《石嘴山市2019年度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返乡创业补贴申报表》;

  5.《石嘴山市2019年度申报创业补贴真实性承诺声明》。

         石嘴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2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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