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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1017/2020-00012 文号 石农发〔2019〕74号 生成日期 2019年09月17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现将《石嘴山市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嘴山市农业农村局             

2019917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管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石嘴山市食品药品百日专项整治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党法治办发〔201915号)要求,石嘴山市农业农村局决定针对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药品百日专项整治整改行动。局属各科室(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结合通知指出的整治重点内容,制定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加大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农产品食用安全。

一、整治时间

201991日—20191130

二、整治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食品安全要实行“四个最严”即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行最严谨的监管、实行最严厉处罚、坚持最严肃问责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农产品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监管执法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整治重点

(一)抓好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的监管,加大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销售市场、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销售商贩,加大对农业投入品隐形成分及禁用成分抽查检测。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巡查监督,严厉打击种养殖环节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兽药,过量使用抗生素等问题,整治不规范用药行为。

责任单位: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养殖基地的农业投入品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用药记录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记录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四)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对瓜菜种植基地、水产品生产基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检检测,定期检测农产品农药残留、二氧化硫及兽药残留,并将检测农残超标结果报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对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五)强化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强化干部专业化培训力度,举办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二是优化监管装备和监管手段,购置执法监管设施设备,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执法水平;三是严格执法程序。在农产品质量监管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农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农业投入品问题及农产品安全隐患,及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四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监管执法行为,对整治中发现违法行为要从严从快处理,对严重违法行为要顶格处理、从重处理,对涉嫌犯罪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消除农业投入品监管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现象,确保农业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核制度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人心向背。对指出存在的问题,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各相关单位必须严肃对待、诚恳接受、主动认领,不遮掩、不护短、不回避。要下大力气,采取更有效措施确保农资市场经营规范有序、人民群众消费的市场环境更放心。

各县区、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路径,找准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各单位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检查“四个最严”要求,依法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拒不配合、违法情节恶劣的要施以最严厉的处罚,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切实做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规范一地”的整治效果。结合问题整改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要引以为戒,既要抓整改又要举一反三;要以整治为契机,处理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同时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的经验,梳理典型案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整治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资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理念,努力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对县区和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农产品安全存在突出问题,工作推诿扯皮、整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各单位要对照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并将整改报告于20191125日前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报石嘴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sszfd@163.com

联系人:罗晶   联系电话:0952-2688181


附件:石嘴山市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管专项整治整改清单


附件

石嘴山市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管专项整治整改清单

序号

问题及意见

责任单位

1

对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的监管,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销售市场、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销售商贩,加大对农业投入品隐形成分及禁用成分抽查检测。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2

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巡查监督,严厉打击种养殖环节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兽药,过量使用抗生素等问题,整治不规范用药行为。

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3

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养殖基地的农业投入品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用药记录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记录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4

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对瓜菜种植基地、水产品生产基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检检测,定期检测农产品农药残留、二氧化硫及兽药残留,并将检测农残超标结果报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进行违法案件查处。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5

强化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强化干部专业化培训力度,举办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二是优化监管装备和监管手段,购置执法监管设施设备,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执法水平;三是严格执法程序。在农产品质量监管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农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农业投入品问题及农产品安全隐患,及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四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监管执法行为,对整治中发现违法行为要从严从快处理,对严重违法行为要顶格处理、从重处理,对涉嫌犯罪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消除农业投入品监管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现象,确保农业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核制度有效落实。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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