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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民政局机构职能

2022-11-18 11:24来源: 石嘴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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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石嘴山市民政局

单位级别:正处级

主要负责人:蒋新录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五岳路51号科技信息大楼16楼

联系电话:0952-2012714

邮政编码:753000

二、职责调整

(一)取消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民间组织管理的职责。

(三)加强社会救助、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职责。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限和地名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标准。承办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撤销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婚姻、殡葬管理政策,拟订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政策。

(十)组织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政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财务、人事、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事业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和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监督县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承担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日常工作。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贯彻落实,承担慈善宣传表彰、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等工作。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制度,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贯彻执行福利彩票管理制度,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三)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科。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指导低收入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障政策。贯彻执行儿童收养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制度,指导、监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服务规范,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监督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科。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撤销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备案和标志设置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养老服务科。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全市民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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