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石嘴山市民政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梳理汇总石嘴山市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通过石嘴山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shizuish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嘴山市民政局联系(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信息科技大楼16楼,邮编:753000,电话:0952-2013884,电子邮箱:mzj884@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市民政局深入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运行管理,以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效能、打造阳光民政的重要抓手,摆在重要位置。一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建立了由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站所)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要求,厘清工作人员职责和任务,并指定专兼职工作人员各1名,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石嘴山市民政局相关信息,市民政局依据工作职责和行政职能编制了《石嘴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石嘴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石嘴山民政网上予以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内容进行更新完善。三是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微信公众号以及民政网站等会议、平台,深入学习、宣传信息公开相关文件、政策法规,为深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牢思想基础。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科室(站所)在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二、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市民政局通过石嘴山民政网、民政微信公众号、议政网民政专栏及公示栏等平台和载体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舆论。对民政机构设置和行政职能、科室职能、政策文件以及社会组织、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区划地名、城乡低保等民政动态通过平台和载体向社会公开公布,对民政部门涉及和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全方位依法进行公开。2018年,通过民政网站公开信息520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10条、政务微博公开50条,其他公开方式公开信息60余条。
三、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18年,市民政局按照《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石政公开办发[2018]2号)内容和要求,严格落实市民政局在社会救助、减灾救灾及社会福利事业等方面工作职责和任务。一是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通过民政官网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标准、救助水平、救助对象数量及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每季度对各类社会救助信息进行公开,在民政官网“社会救助”专栏公开各类救助信息30余条。二是不断强化社会福利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对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老年人长寿保健金发放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主要以工作进度表的形式公开发放人数及发放金额。2018年度,石嘴山市为4368名85岁及以上老人发放长寿保健金131.04万元。市民政局通过民政网站“社会福利”专栏公开信息20余条。三是加强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市自然灾害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度、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2018年7月23日-9月4日,我市出现3次短时强降雨,部分农作物受灾,出现房屋倒塌和家畜死亡的情况,暴雨导致惠农区王泉沟桥梁、管道受损,市民政局紧急调拨雨衣、救灾帐篷,运送至受灾地区,做好救灾工作,同时市民政局督促指导各县区及时统计灾情,共编发灾情快报11期,均通过民政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四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石嘴山网、市民政局官网公开了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以及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等情况,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四、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落实
市民政局在宁夏行政审批网平台公开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市民政局承担的43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有38项可实现不见面办理,全面推进民政权力的依法公开透明运行。同时将本市级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申领、殡葬救助、国家公职人员抚恤金等审批事项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审批,一个窗口办结。2018年,市民政局窗口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共115项,已办115项、即日办结115项、无超期未办件,正常办结率100%。
五、全面公开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2018年,市人民政府交由市民政局办理的自治区、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6件。其中: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会办2件;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主办2件、协办1件;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主办9件、协办2件。所有建议提案中涉及社会组织及社工人才7件、养老服务3件、基层社会治理2件、社会救助2件、殡葬管理1件、地名管理1件。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民政局起草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细化分解办件责任,督导承办单位和科室按时办理,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委员满意度。截至2018年年底,自治区、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结,建议提案办结率和代表委员满意度均为100%,并通过民政网站“ 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
六、规范开展民生领域重要政策解读工作
2018年,市民政局加强对以市委办、政府办名义印发和市民政局直接印发的涉及民生领域的重要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力度,增强群众对政策文件的理解。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主要由起草科室(站所)负责,以专业角度对文件内容进行分析解读,同时在民政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转载国务院网站、民政部网站、自治区民政厅网站相关政策解释说明性文章,向广大群众解读、宣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2018年,市民政局局通过民政网站公开政策解读信息15篇。
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做好群众诉求回应是树立良好民政形象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切实做好群众诉求回应工作,加强舆情引导和处置,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舆情,正面引导舆论。同时,以《人民议政网管理办法》为工作指导,以提高群众诉求来帖办理时效和质量为目标,不断规范来帖办理流程,不断加强来帖办理水平和能力,确保信件答复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严格执行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签发的审核流程,依法依规对信件进行详细回复,确保答复内容表达清晰、用词妥当、态度谦和,不断规范议政网信件答复工作。2018年,市民政局共收到网民来贴19件,均按时给予答复,办结率100%。
八、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
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要通过信件、邮箱及议政网民政专栏等途径进行受理,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进一步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流程和申请办理方式,并在《石嘴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事宜进行了详细说明。2018年,市民政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均通过民政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主动予以公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不予公开的情况。
九、不断提高公开平台载体运行管理能力和水平
市民政局以民政官网为主,以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为辅,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规范、合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完善民政网站栏目及内容设置。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减灾救灾”等栏目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并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完善,栏目内容设置更加合理,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二是规范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平台建设。政务微博微信发布内容紧扣民政业务,以工作动态为主,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新闻转载为辅,充分发挥了新媒体平台实时、便捷的宣传优势,拓宽了群众了解民政业务、政策渠道。三是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信用宁夏”等平台作为信息公开的补充平台,不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知晓范围,2018年,市民政局在“信用宁夏”平台补录行政许可事项8条。制定完善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进行录入,其中抽查事项清单包含4项抽查内容,执法人员名录库包含22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信息,抽查对象库包含136个执法检查对象。2018年,市民政局联合业务主管部门对2家社会组织开展了一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抽查结果显示,未发现存在问题,抽查结果通过民政网站进行公示。
十、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
市民政局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134号)相关要求,将“五公开”要求嵌入到公文办理过程,提高政府公文公开工作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在“拟文稿纸”中新增“公开属性”一栏,要求草拟科室(站所)在文件草拟阶段就对文件是否公开进行确定,并对不予公开进行情况说明。通过民政网站、座谈会等形式对拟出台的涉及民生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不断修订完善《石嘴山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制度》《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前审查制度》《石嘴山市民政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等工作流程,并在实际工作中坚决予以落实,对敏感信息和重要内容做到一事一审查,认真填写《石嘴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实现拟稿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包含错误数据信息发布到互联网上。
十一、2018年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年来,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但与上级部门要求、公众期盼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准确定位;二是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加强,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与公众的要求存在着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期许存在差异。
十二、开展2019年工作计划安排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有效开展,市民政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开展好2019年各项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完善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确保合法合规答复。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四是深入调研,积极主动了解公众对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公开内容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的公开公众急需了解和渴望知晓的政府信息。
十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石嘴山市民政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8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2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3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