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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03-17 10:22来源: 石嘴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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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抓好安排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任务,列入我局《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作战图》,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了《2021年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工作有安排、有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抓好任务落实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和涉粮领域政策法规,在国家工作人员年度网络学法和法律考试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年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学习13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我局对标对表市依法治市办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实际,推进依法管粮治粮现代化。一是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我局现有1项行政审批事项-应急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该事项在宁夏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了公示,并公布了事项办理清单。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监管,指导做好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组织开展夏秋粮收购市场、节日市场监督检查20次,检查企业66家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7起,对相关企业作出“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共计1400元”的行政处罚,有效维护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我局制定了《石嘴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试行)》,并通过局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开;建立了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我局结合实际,全面梳理了行政执法事项,在夏秋粮收购时段,加大对拖欠农民售粮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落实,执法决定通过宁夏执法督查平台等平台进行公示,执法全程使用行政执法仪进行全程录像,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全面、准确。组织开展了执法案卷评查。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无群众纠纷事件。四是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我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了“亮证执法”。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任务,及时通过局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政务公开信息,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次。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了单位年度工作重点任务。五是深化“法律五进”。我局深化“法律五进”活动,深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一规定 两守则”等法律规章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居、进网络,以“大法治”理念为指引,持续强化对领导干部、干部职工、涉粮企业、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力度,着力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完善制度保障,整体提升法治素养。六是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我局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干部完成了法治教育线上培训,参加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率100%。七是常态化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粮食科技周、粮油食品安全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开展法规知识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信息覆盖70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修订完善普法责任制“四清单 一办法”,将“谁执法 谁普法”履职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重要内容。主要负责人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2次,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科室对标对表市依法治市办各项工作要求,以依法管粮治粮为目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四)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2021年,我局聚焦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和行业监管效能提升,着力加强了粮食行政执法,创新安全监管模式,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六个一”的工作做法和团块监管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并成功承办了全区粮食行政执法培训班暨经验交流会。

1.大力开展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六个一”守护“石嘴山粮仓”。一是制定一个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和广泛动员。二是形成一个清单。组织开展7次摸排检查,检查涉粮企业32家次,建立问题清单,为精准开展行政执法打好基。三是明确一个重点。以收购主体落实新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情况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以点带面”规范夏粮收购市场秩序。四是严查一批案件。规范立案查处,全面调查取证,严格法制审核,依规严肃查处了4起涉粮案件。五是通报一批典型。将查办的典型案件在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进行了通报,达到“处罚一批、警示一片”的预期效果。六是营造一种氛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深入宣讲粮食购销领域政策法规,营造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随着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的不断深入,粮食行政监管震慑力不断增强,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稳中向好,为粮食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环境基础。

2.创新监管方式,实行团块监管。我局立足我市涉粮企业规模小、安全投入少、空间布局散、应急能力弱且执法力量薄弱、监管实效不强的实际,按照“N137”工作思路,制定《石嘴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建“两个安全”互助协作联盟 实行团块监管实施方案(试行)》,指导31家企业自愿组建了10个试点联盟,签订了《石嘴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两个安全”互助协作协议》。10个试点联盟覆盖全市3县(区)7个乡(镇),明确了170名应急救援人员、46辆应急救援车、1188件应急设备(含灭火器、铲车、铁锹等),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了监管效能和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行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该项工作以专报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并作为经验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送。通过组建“两个安全”互助协作联盟、实行团块监管,企业落实“两个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明显提升,部门安全监管效能显著增强,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形势稳中趋好。

3.承办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的全区2021年粮食行政执法培训班暨工作经验交流会。近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全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普遍认可,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六个一”工作做法得到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领导充分肯定。为促进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交流,向全区推广“石嘴山经验”,9月9日-10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我市举办了全区2021年粮食行政执法培训班暨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会上,我局就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六个一”工作做法进行了经验交流,全区各市、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观摩学习了我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卷宗,并对我市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表示要将“石嘴山经验”与各地实际相结合,用“石嘴山经验”推动各地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全区各市、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8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和经验交流会。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深度、广度不足,宣传工作与行业实际结合度不够,宣传效果不强。

(二)行政执法合力不强。联合执法力度不强,与相关部门、毗邻地区协同监管效能发挥不够,行政监管效能有待提高。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有差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具体工作过程中的落实情况存在信息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与市依法治市办关于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有差距。

四、下步措施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创新政策宣传手段,努力扩大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的社会认知度,畅通举报投诉途径,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发挥部门协调效能。强化行政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积极发挥部门联合执法、区域协同监管工作效能,加强与相关部门、毗邻地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增强依法行政监管实效。

(三)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严格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相关工作要求,在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公示到位、记录到位、审核到位,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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