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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40201005/2023-00008 文号 石科党组发〔2023〕8号 生成日期 2023年04月06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科技局 责任部门 市科技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9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石嘴山市科学技术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科技局党组反馈的3个方面32个问题,市科技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通过为期三个月的整改,巡察反馈市科技局党组存在的32个问题中,30个问题整改到位,2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巡察移交问题3个,均完成整改,诫勉谈话2人。

、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问题1加快科技体制改革认识不足,科技创新工作机制不健全2019年以来,未按照“三定方案”要求,结合石嘴山市实际和发展需求制定技术创新激励、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外科技交流等相关工作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印发《石嘴山市开展科技强市行动  助力产业转型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石嘴山市贯彻落实〈关于高水平建设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的实施方案〉的分工方案》等,围绕科技创新能力攻关、创新主体培育倍增、创新平台培育优化、科技创新协同开放和创新生态持续优化等“五大行动”,提出12条政策措施,对科技创新支撑我市发展进行了系统部署,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

问题2落实统筹引领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力度不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研发缺乏有效的指导帮扶措施,截至2021年,全市293家规上工业企业超过半数无科技创新研发活动和资金投入,企业自主创新意识不强、动力不足。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在全市范围开展RD归集统计培训9场次,涉及企业82家,组织开展企业一对一指导服务18家。经初步统计,有研发活动规上企业201家,研发费用归集16.82亿元,实现了企业个数和研发投入双提升。二是已组织三县区各召开了R&D经费归集包抓推进会4场次,邀请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及财务专家配合深入企业开展了“一对一”精准指导10余次。三是做好加强项目申报指导,在县区召开项目谋划推进会和预评审会议共3场次,参加企业60余家。组织企业积极谋划申报2023年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25项,已全部推荐上报自治区科技厅,目前正在评审中;组织企业申报2023年自治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获批11项。

问题3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不大。2020全市人才工作要点明确由市科学技术局等单位牵头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100名以上,当年实际引进46人;2021全市人才工作要点明确由市科学技术局等单位牵头新增自治区创新团队3个以上,实际新增2个,明确新增自治区级创新平台10个,实际新增5个,均未完成全市人才工作要点规定任务,引进科技人才力量不能满足全市经济转型发展需求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起草《石嘴山市推进《关于高水平建设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的实施方案》的分工方案》,目前已征求各部门意见,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二是举办科技成果与技术需求线上对接会7场、线下服务10场,积极帮助企业招才引智,借智发展。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赵宪庚、中国科学院钱峰院士等专家一行到我市调研指导科技创新工作。三是开展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培训,累计举办培训班22期,培训科技人才4760人次。其中,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两期“高新技术产品专业技术人才和应用型技能人才培训班”;联合西安交通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举办了两期“石嘴山市企业技术经理人职业能力研修班”;在浙工大举办了“石嘴山市新材料企业技术人才专题培训班”。四是来自区外大院、大所、大企154名科技人才参与我市科技项目实施,带动企业科技人才成长。五是指导中色集团开展重点实验室改革;获批组建了新型研发机构1家;组建3家自治区临床医院研究分中心;组织申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预计获批2个以上;备案技术创新中心21个。六是牵头做好全市柔性引才工作,共柔性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729名、团队60个。七是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推荐申报自治区科技领军人才4人(考察3人)、创新团队7个。启动2022年市级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

问题4生态保护科技项目投入不足。2019-2021年争取投入工业科技资金2.34亿元,生态保护项目4项,投入扶持资金726万元,仅为工业扶持资金投入的3.1%,科技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力度不大。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围绕水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生态保护关键技术、环境污染防治关键技术、高质量发展与文化传承创新、综合治理工程示范、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项目申报培训,进一步挖掘凝练项目。二是加大生态保护领域科技项目谋划力度,申报获批自治区级、市级科技项目20项,资金1473万元,占2022年度项目扶持资金投入的18.3%。其中,2022年获批的涉及生态环保的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4项,获批资金1202万元;获批的生态环保2022年获批自治区重大成果转化项目3项,获批资金176万元;2022年立项的市级科技发展专项--新数字项目,环保领域新立项数字项目3项,财政支持资金95万元。三是走访调研启远生物、益瑞生态、洁达环保等环保企业,开展科技政策宣讲,加强企业与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科技联系,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关于科技研发项目质效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5对科技研发项目前期立项谋划不准、前瞻性不强。2019年至2021年,经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实施的宁夏宝马药业有限公司、宁夏贝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研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企业能力不足无法实现等原因,导致项目被终止;宁夏亘峰嘉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2021年累计申请到重点研发对外科技合作及后补助资金652.68万元,但该企业已于20223月进入破产程序,实施的科技研发项目终止,造成资金损失。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做好加强项目申报指导,在县区召开项目谋划推进会和预评审会议共3场次,邀请技术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把关指导,同时邀请财务专家围绕自治区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逐项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科研诚信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保障科研资金的使用安全和项目高质量实施,共有60余家企业参会;同时组织县区科技局邀请专家开展线上项目预评审,参加企业51家。二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及时与市财政和科技厅对接,已经将腾晖光伏(宁夏)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承担的项目因终止而造成的闲置财政补助资金270万元用于了我市科研后补助配套等科技创新活动,充分发挥资金作用。三是组织贝利特、宁夏亘峰嘉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重点就企业存在的履职尽责不到位、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导致项目未能持续实施,最后出现终止等问题及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要求企业及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特别是宁夏亘峰嘉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建立了研发费用归集制度,该企业2018年承担的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 煤矸石基工业环保型煤固硫脱硝除汞除尘一体化技术”项目,项目总经费1410万元,财政支持资金400万元,目前项目已经实施完成,提交了项目验收申请,自治区科技厅对外合作处正在组织验收;同时涉及的后补助经费252.68万元,企业已建立了辅助账,主要用于采购试制设备及材料等开展研发活动。

问题6科技研发专项资金未能发挥应有效益。截至2021年拨付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然尔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1028.86万元科技研发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企业主要业务方向与项目技术、产品开发关联性差、企业无能力配套相关资金等原因,造成资金结余被市财政收回,专项资金未能发挥应有效益。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对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然尔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了终止处理。二是积极协调市财政局与财政厅对接,已经将收回的涉及新龙蓝天、宁夏然尔特、贝利特承担的3个项目252.9万元;盛世伟业的高新专项150万元;圣川科技的后补助资金7.1万元;两创示范经费、人才专项专利资助等方面的资金618.86万元,共计1028.86万元财政项目资金统筹用于了我市科研后补助配套等科技创新活动,充分发挥资金作用。三是组织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负责人开展了约谈,重点就项目管理过程中注意事项进行了了解,要求企业在今后承担科研项目时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意识,认真履行科研项目实施职责,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企业已接收了约谈通知,并按照约谈内容就行了情况说明,企业已将涉及资金退回了市科技局账户,退回的资金已返回市财政,已统筹用于后续科技创新活动。

问题7对企业使用科技研发专项资金情况缺乏动态监管。2020年石嘴山市筹集企业后补助资金6849.05万元,奖补86家企业,有50家企业收到补助资金后,未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独立核算;石嘴山市塑料厂、宁夏荆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研发后补助资金未按规定用于科技研发活动,挪用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生产原材料等。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大企业科技创新政策指导。邀请税务部门同志和财务人员对研发费用后补助政策及加计扣除政策进行详细的解读和指导,重点是对涉事50家企业进行约谈,要求企业对近年来获批的所有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资金进行自查整改,规范使用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资金。二是对涉事2户企业法人和财务人员进行约谈,并签订整改承诺。要求企业对近年来获批的所有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资金进行自查整改,规范使用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资金。石嘴山市塑料厂对研发费用支出资金账目进行调整,并将2020年3月20日收到的7.74万元资金计入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严格区分“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支出。宁夏荆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置“研发费用——专项经费”科目,将2020年3月27日收到的28.51万元用于购买公司研发项目“连续水解法生产戊二醛项目”材料款丙烯,并提供了相关资金支出凭证和企业研发费用科目余额表等印证资料。目前2家企业提交了整改承诺书,确定整改到位,并承诺今后规范项目及资金管理。

3.关于科技创新服务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问题9创新服务企业能力不足。2020年度宁夏科技创新主要指标任务中要求石嘴山市认定一家自治区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科学技术局推荐三家农业企业参加认定,均未通过,完成率在五地市中排名末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双倍增”行动,完善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建立健全各类科技型企业培育库,2022年新认定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5家,复审通过1家。二是加大对企业服务指导,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训班22期;开展线上线下科技成果对接会2次。

问题10科技特派员作用发挥不充分。近三年未结合石嘴山市实际制定科技特派员选派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实施的科技特派员项目均由专业合作社及公司法人担任,科技特派员在服务全市乡村振兴、技术服务推广、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领头羊”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建立石嘴山市科技特派员动态管理制度,不断优化科技特派员队伍,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加大宣传,开展“最美科技特派员”选送活动,推荐的5个科技特派员作品获全区“大美科技特派员”奖。三是通过项目支持激发科技人员服务热情,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持续提升科技特派员创业创新服务能力。2022年,获批自治区科技特派员项目60项,资金305万元。

问题11对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未建立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20192021明确每年开展“科技大学堂”10场次,连续3年均未完成目标任务;在全社会进行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氛围不够浓厚,“石嘴山科技”微信公众号三年发布文章677篇、涉及科学普及的仅11篇,新兴媒体的科学普及作用未有效发挥。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积极借助网络平台开展科学普及及政策宣传。通过政务微信群、工作业务群等广泛宣传了RD统计归集政策解读、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自治区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办法、石嘴山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等科技政策及科技安全、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科普知识,营造浓厚的全社会崇尚科学氛围。二是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家精神,推荐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积极参加宁夏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决赛,有5组参赛选手分别获得一、二等奖各1项和优秀组织奖2项,其中一、二等奖将代表宁夏参加2022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三是因石嘴山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已下线,我单位已完成《市科技局微信公众号政策宣传方案》,详细部署了政策宣传、科普宣传相关措施步骤,将各类政策解读责任落实到各科室.

问题13党政新媒体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宣传内容不丰富。市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中“兴市富民”板块内容陈旧、“抗击疫情”模块内容文不对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市科技局微信公众号政策宣传方案》,对微信公众号运营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调整微信公众号菜单栏设置,只保留惠企及科普宣传两个栏目,并要求公众号每周至少发布一次科技相关信息,每月至少发布一次科普信息。2022年10月以来,发布信息26期,其中科普信息4期。

问题14对文件、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格,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发布的信息中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扫黑除恶等175处不规范表述。

整改完成情况:加强文件信息发布管理,做好“石嘴山科技”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各分管领导重点对分管科室撰稿、转发的文章信息中敏感词汇、重点表述等细致把关,及时删除或修改表述错误问题。同时,对今年以来反馈的表述错误现均已整改完毕。

5.上一轮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15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2018年十届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市科学技术局党组的25个问题已整改销号。但在本轮巡察中发现“‘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够好”、“会议记录不规范”2个问题出现反弹2019年至2021年党支部支委会会议缺2次,主题党日缺9次,会议记录依然过于简单,内容不完整、具体议事过程缺失。

整改完成情况: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局党组成员对巡察工作的认识,主动认领整改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切实履行好分管领导职能,定期检查局党组会议记录、“三会一课”等资料,提高记录等内页资料质量。积极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工作培训,通过支部学习、干部理论学习等形式加强党务知识学习教育,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问题16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重大节庆日前未开展廉洁提醒谈话,廉政风险点监督提醒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年内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2次。对重点科室、重点领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在局党组会、干部理论学习等学习会议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通报“身边案”和纪委通报,在中秋、国庆等节日前召开局廉洁提醒集体谈话会,并通过微信群发送廉政提醒信息,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问题17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2019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违反规定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3名相关工作人员被问责。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科创中心召开专题会,再次对八项规定进行学习,筑牢党风廉政防线。二是财务报账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规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报账审核。三是中心财务负责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每一笔专项资金支付审签。

问题18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不严格。2020年,1名二级调研员因未如实申报妻子持有两份保险事宜,被市委组织部予以诫勉谈话。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要求,各班子成员认真撰写报送2022年度述职报告、社会关系、廉政档案等,局党组书记逐一审核把关,并督促各局领导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

7.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问题19制度建设流于形式。2018年市科学技术局先后制定了“廉政风险教育”“机关考勤”等制度,但内容过于笼统、实际操作性不强,且未能有效执行。

整改完成情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组织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对现行各项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了《机关考勤制度》等8项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干部职工做到言行一致、令行禁止。

问题20部分会议记录与事实不符。2020年11月、2021年4月、5月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三次会议记录显示3名区外出差的干部仍然参会。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负责会议记录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强调要进一步加强会议记录规范性,严肃会议记录要求。二是由中心主任组织召开中心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干部集中学习纪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学习考勤签到制度。

8.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问题22办公用品及物资采购管理不规范。2019年至2021年局机关及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办公用品及物资采购涉及金额10.63万元,未建立物资采购工作制度,无购置计划和出入库登记。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科技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加强办公用品的全过程管理。二是按需制定月度办公用品及物资购置计划,完善出入库登记台账,坚决制止铺张浪费等行为。

9.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23对党建工作不重视,未按规定要求配备党务工作者。2021年至今,安排一名非党员干部从事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年内研究相关工作各2次,各分管领导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积极做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深刻认识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安排办公室副主任从事党务工作。

问题24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2020年5月、2021年6月在研究拨付“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编制经费、科技周宣传活动经费时,没有议事过程,一把手未进行末位表态。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党组会记录规范,详细记录形成完整的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自巡察反馈问题至今,已召开局党组会9次,均严格执行议事规定,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

问题25退休干部党员疏于监督管理。未建立退休干部党员相应管理制度,9名退休干部党员连续3年均未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党员大会及民主测评等。

整改完成情况: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与退休党员沟通,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建议。多措并举提高退休干部学习水平,为每名退休干部订阅不少于200元的学习书刊,并将重点学习书目通过送学上门等方式送到老干部手中,提高学习参与度和学习质量。同时,对于在本地且身体条件较好的老同志,主动邀请其参加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引导其自觉参加组织生活。

1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问题26干部选拔任用集体研究不充分。2020年11月在研究一名干部晋升四级主任科员、2021年1月,研究推荐一名同志为正科级干部考察对象时,党组班子成员未逐一进行表态。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班子成员逐一表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严格规范做好会议记录。截至目前,推荐晋级二级调研员1名,三级调研员1名,任用办公室副主任1名,晋级三级主任科员2名,均按照程序办理。

问题27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2020年2月某干部晋升职级时程序倒置,先公示公告后资格审查。

整改完成情况:加强与组织部干部三科沟通,在组织部的指导和局分管领导审核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坚决做到程序不走样。截至目前,推荐晋级二级调研员1名,三级调研员1名,任用办公室副主任1名,晋级三级主任科员2名,均按照程序办理。

问题28干部选拔任用归档资料有缺失。2020年11月、2021年4月两批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过程性资料不完整,办件资料未做到一人一档,谈话调研记录单填写不规范,部分资料未整理归档。

整改完成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干部选拔任用材料整理归档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今年晋级的一名二级调研员、一名三级调研员和两名三级主任科员均单独建档,做到一人一档,全过程管理。

11.关于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问题29落实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2020年以来,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防汛值班电话无人接听、责任路段无创城志愿者等问题,多人次被有关部门通报。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局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及时传达市委在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加强干部教育,强化干部纪律意识。在日常值班、疫情下沉值守、创城帮扶等工作中,明确由班子成员带班,带领值班干部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二是针对科创中心干部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一事,中心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在会上宣布处分决定该干部也在会上作出深刻检讨,表示要深刻剖析自己思想上的短板弱项,加强理论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中心以此作为典型反面案例,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配合出台《石嘴山市科创中心作风整顿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中心工作作风。2022年12月9日,结合十一届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再次强调要以此为戒,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知敬畏、守规矩。

问题30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严格。2021年11月,一名干部未如实上报持港澳台通行证情况且护照未上交单位集中保管。

整改完成情况:开展局干部出国(境)证件检查,并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对接核对,核实全局干部职工持证和出入境情况。经核查,我局8名干部,持有出国(境)证21本,其中10本在组织部集中管理,其他11本局内管理。

问题31干部服务意识不强。2021年开展对135家无科技研发项目的规上工业企业进行党员包抓服务,对企业研发项目内容了解不深,帮扶企业指导性不强,企业满意度不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建立了R&D归集四个包抓领导小组,会同县区科技局做好科技政策宣讲、项目申报指导和科技平台建设等工作,确保规上企业指导全覆盖。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标引进云科税通公司,通过国内先进的“云科税通”研发费用管理系统及开展精准培训辅导等服务,助力企业建立规范的研发管理制度、科技统计制度和研发合账,确保研发数据质量,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三是已在全市范围开展RD归集统计培训9场次,涉及企业82家,组织开展企业一对一指导服务18家。经初步统计,有研发活动规上企业201家,研发费用归集16.82亿元。四是截至目前,已组织三县区各召开了R&D经费归集包抓推进会4场次,邀请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及财务专家配合深入企业开展了“一对一”精准指导10余次。

12.关于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问题32: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严肃。2020年9月支部换届选举请示、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党员大会参会人数及选举结果统计中,党员人数多次出现表述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通过党支部支委会、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熟悉换届工作程序,严格规范今后局机关党支部换届程序,材料严谨。并就此事向纪委办作说明,与机关工委对接重新报送选举结果并说明原因。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2.关于科技研发项目质效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8科研项目验收迟缓2019-202125个已完成的重点研发项目截至20227月末只验收了1个,其余24个项目因验收工作迟缓,科技研发资金至今未能足额拨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未验收的24个项目情况,组织企业开展未验收项目工作推进会,会上通报了督促按时做好项目结题验收通知文件,逐一听取、记录了企业未及时提请验收原因、项目实施进度、验收材料准备等情况的说明,围绕自治区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验收要求、规定进行重申和强调;同时邀请财务专家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科研经费使用中的易出问题开展培训指导、现场解答。经梳理,该批未验收项目主管及验收权限均属于自治区科技厅,我局负责配合督促推动项目验收工作。经过督促,目前有2项项目已验收或结题;17项项目已提请验收,科技厅已经受理,正处于待验收阶段;5项项目正在做财务专项审计及各项项目收尾工作;1项已延期至2023年8月。二是按照项目立项文件和财政指标文件,近期及时足额拨付了中科碳基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财政支持资金100万元、2022年“新数字”项目财政支持资金620万元。

8.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问题21公务借款长期挂账。截至2021年末,账面反映原市炭素厂等三家企业借科技专项资金10.36万元超过20年未收回

整改完成情况:与科技局法律顾问对接,进一步厘清欠款企业情况,经科技局党组会研究,根据各企业情况报请市财政局按照财务程序核销。今后,市科技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已启动整改。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科技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严格的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法规政策。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督促全上下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委各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全局工作实践中

(一)加强政策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整改各项内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结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学习组学习、干部例会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领会党的大政方针,从上率下,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用党的新理论、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严明纪律规矩,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局党组书记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引导各科室负责人主动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在全局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加强日常督导,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和督查问责指导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纠正,整改情况与年度考核评优挂钩,对问题整改滞后、效果不明显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石嘴市科学技术局党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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