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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03-29 16:54来源: 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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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全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重要部署,较好完成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强化政治引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筑牢法治思维意识。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核心要义,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将宪法法律、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等内容纳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讲座等载体,强化领导带学、集体研学、党员互学、潜心自学,切实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年共组织党组会学习2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20次,开展集中研讨15次,交流发言82人次,班子成员和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10次,130余名党员干部撰写了心得体会。二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把手带头学法用法,将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把法治要求贯彻到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安全生产等各领域。局党组全年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事项11件,审议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和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进展和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对石银城际公交改革方案、汽车站搬迁方案、交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多项重要工作,认真履行征求意见、专家评审、风险评估、公平竞争与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决策程序,确保依法合规科学决策。三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全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制定本部门工作任务分解表,对照7项具体指标,梳理2021年以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资料,共报送文件、图片、案例等各类档案资料200余份,确保将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完善制度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实现新提升。一是厘清法定权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定,于2023年3月对法律赋予本部门的277项权责事项进行重新梳理、修订、调整,进一步明确执法依据、主体、程序等,并以权责清单形式公示后印发执行,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符合职权法定要求。2023年全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二是健全监督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完善《重大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行政处罚案卷法制审核制度》等10项制度,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强化制度刚性约束,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配备公职律师、聘用长期法律顾问,对存疑问题提供充分咨询服务。2023年共公示行政许可决定信息1337条、行政处罚决定信息295条;执法过程全部运用视音频记录和文字记录相结合的方式采集信息和证据,并在交通厅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全过程记录;召开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会13次,研究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共15件,确保适用法条准确、裁量恰当、程序正当。三是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对照案卷评查标准,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对444份案卷进行逐卷评查,发现共性问题13个、个性问题9个,评出最优案卷和不合格案卷并予以通报,推动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印发交通、检察、公安三部门关于道路运输行业违法犯罪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对市检察院、大武口检察院提出的3个检察建议,全部按期整改到位并反馈,确保依法履职。五是建立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对照全区法治政府建设100条考察指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本部门依法行政考核细则,于年底全面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完善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质效展现新格局。认真落实2023年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统筹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等改革任务,持续抓好“证照分离”改革,现有政务服务事项98个,其中可全程网办的93个,即办事项占比达到58%。一是完成行政许可标准化清单编制。全面规范许可事项基本要素,同步编制许可办事指南,已编制、发布26个许可主项、50个许可办理子项,清理3个“僵尸”许可事项,清单外许可事项数量保持“清零”,并全部通过了自治区许可流程测试。梳理编制电子证照用证清单,加强证照信息共享。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对照交通运输部法治政府部门信息公开考察指标,依托市政府网站,全面梳理规范并依法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班子成员、财务预算、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结果、年度法治建设报告、政策法规及解读、社会信用建设等信息。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机关基本信息、执法人员全量信息、执法流程、执法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保障群众对本部门政务服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公开信息条目数量近1500条。三是积极推行优化服务措施。认真落实跨省通办、一网通办、不见面办、一窗办理、就近办等便民措施,编制发布全程网办事项清单(17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单,积极开展服务“好差评”工作。我市交通高频服务事项办理满意率99%,居全区第一。四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持公平准入、非禁即入,对照国务院统一大市场督查通报问题、国家发改委6个批次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开展自查。目前我市交通运输领域不存在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类似问题。五是完成行政备案规范化改革。编制发布我局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共20项)及办事指南,基本实现集中管理、网上办理、一窗办理、即来即办。六是营造公平透明招投标环境。年内对2个交通建设项目开展招标工作,招投标全程电子化、透明化,不存在设置隐性壁垒问题。七是严格规范涉企收费。全年实施涉路施工许可22宗,依法收取施工单位损害路产赔偿费128万元;对4起人为破坏公路设施案件,依法收缴赔偿费6016元,未出现违规违法收费问题。

2023年全年累计办理政务服务业务68268件,其中行政许可1403件、从业资格业务35753件、其他非许可业务31112件。

(四)夯实执法根基,执法监督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扎实推进执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局系统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全覆盖式查纠整治,收集单位和个人问题自查表95份,发放调查问卷500余份,发现执法不规范问题5个、执法简单僵化问题3个、执法粗暴问题1个,已全部整改销号并建立长效查纠整改机制。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集中组织开展岗前培训、执法考试、执法证申领等工作,目前我局在库执法人员122名。扎实开展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围绕政治业务学习,从执法手势、队列、着装等方面进行军事化训练。我局在交通厅2023年全区交通综合执法大比武中取得第2名的好成绩。三是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监管质效。紧盯交通运输两个市场规律性、突出性、具体性问题,坚持交通客运、货运、海事、维培、工程质量监督五指发力,公路保畅、邮政业安全一体推进,完整准确落实“两个市场”监管办法,强化与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共治,执法监管各领域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全年立案查处交通运输各类非法违规行为550起,查扣非法营运车辆25辆,查获超限超载车辆216辆,其中“百吨王”43辆,依法卸载货物8861.57吨。依法查处的T6网约车违规运输案与G109不按图标准施工案,分别为我市相关领域首例行政处罚,实现执法从严“零突破”,办理的浙宁出租车驾驶员刘某不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案入选石嘴山消费维权行政处罚十大典型案例。四是加快信息化监管建设。全面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年度任务,监管事项认领率、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监管行为覆盖率、人员信息完善率均达到100%,共发起检查105次、录入检查结果415件。制定印发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适时调整公开“一单两库”,牵头实施4项跨部门检查任务、11项本部门检查任务,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检查2次,抽取企业60家、执法人员70人次,发现问题11个并当场纠正,公示率100%。五是强化信用监管。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健全行业信用信息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决定信息7日内公开要求,为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提供有力数据信息支撑。2023年对8家企业予以失信修复。

(五)丰富宣传载体,“八五”普法教育迈出新步伐。一是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各次党组会前科级、处级干部结合本职轮流讲法,累计开展21次。制定本部门领导干部学法责任清单,结合分管工作明确学法内容清单。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了宪法宣誓、行政诉讼庭审旁听活动。二是坚持“一学一考”。常态化开展专题学法、集中考法活动,开设本部门微信小程序考法平台,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自治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线上考试。2023年开展集中学法35场次,组织考试18场次,累计培训3200余人次,人均学时近50小时,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律知识储备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强化以案释法。精心选编典型违法案例,在微信平台“石嘴山市交通执法”公众号开办了“小亚说法”栏目,已发布15期案例。四是开展法制专题活动。举办了2023年“宪法日”专题讲座、行政复议法专题学习、“以案述典”民法典专题讲座等活动。五是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建成行业性法治文化基地,设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专栏,并定期更新内容。

2023年6月,我局按照“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要求开展了自评总结,普法工作持续、稳步推进。

二、存在的不足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短板。部分执法公示不够及时、内容表述不够规范、监督还不够有力,需在下一步完善改进。

(二)执法力量与水平仍需加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够高,专业化综合性人才不足,队伍年龄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

(三)执法信息化建设相对缓慢。非现场监管和远程监管能力薄弱,执法装备配备不强、科技化手段运用不多,对标先进地市执法队伍仍有较大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法治思想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及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常态化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等内容,纵深推进“八五”普法计划,坚持开展法治讲座、学法测评与普法宣传,稳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和行政执法三年提升行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权责清单、包容免罚清单,深化案卷评查活动,加大案件审查力度,推行劝诫教育说理式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三)落实“放管服”工作举措。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持续抓好“证照分离”改革,加快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认真落实跨省通办、一网通办、不见面办、一窗办理、就近办、周末不打烊等便民服务措施,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和群众办事满意度。

(四)强化行业执法监督管理。突出“两客一危”、维修驾培等重点监管领域,加大质量信誉考核应用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市信用办对接沟通,建立完善信用监管管理机制,引导市场主体与从业人员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科学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执法检查,综合运用五种执法监管手段,落实落细“两个市场”监管办法。

(五)狠抓执法队伍基础建设。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坚持实施业务大练兵、交通大讲堂等实践活动,总结固化先进经验,扩大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成效,持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能力。建立行政执法考核评比制度,突出业务能力、服务质量、执法水平重点内容评查,紧盯执法规范化、岗位责任化等目标导向,对工作业绩常态化晾晒比促,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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