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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201015/2024-00010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交通局 责任部门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47件,其中:采取简易处罚程序的196件,一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32件;全年开展行政检查2546次,其中“6.21”事故后在开展全区燃气安全生产隐患综合大排查大整治期间行政检查频次较高;全年办理政务服务事项68268件,其中行政许可1403件。

2023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1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告已主动撤诉。高度重视司法监督,对市检察院、大武口区检察院提出的3个检察建议,全部按期整改到位并反馈,并制定印发交通、检察、公安三部门关于道路运输行业违法犯罪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有力。

认真落实2023年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统筹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等改革任务,持续抓好“证照分离”改革,现有政务服务事项98个,其中可全程网办的93个,即办件比例超过60%。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及时修订、调整本部门2023年版权责清单,于3月份发布,现有权力事项277项,相比2022年版增加权力事项11个,确保与上级权责清单衔接到位、符合职权法定要求。完成了行政许可标准化清单编制。全面规范许可事项基本要素,同步编制许可办事指南,已编制、发布26个许可主项、50个许可办理子项,清理3个“僵尸”许可事项,清单外许可事项数量保持“清零”,并全部通过了自治区许可流程测试。梳理编制电子证照用证清单,加强证照信息共享。编制发布了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共20项,基本实现集中管理、网上办理、一窗办理、即来即办。积极推行优化服务措施。认真落实“跨省通办”、一网通办、不见面办、一窗办理、就近办等便民措施,编制、发布了全程网办事项清单(17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单,积极开展服务“好差评”工作,我市交通高频服务事项办理满意率99%,居全区第一。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持公平准入、非禁即入,对照国务院统一大市场督查通报问题、国家发改委6个批次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开展自查,目前我市交通运输领域不存在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类似问题。

(二)执法队伍综合能力素质稳步提升。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法规等纳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开展法治讲座和“执法人员每日30题”等普法活动。今年以来组织执法队伍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领导讲专业课1次,举办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行政、民法典等多场专题讲座,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行政诉讼庭审旁听活动2次。执法队伍法治素养、执法水平和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坚持每周例会会前学法常态化。按照“八五”普法计划,开展普法教育,将每周学习例会会前学法做为学习制度,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先后学习了《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闭卷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并对不及格人员组织补考,通过“一学一考”,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共组织会前学法35次,考试15次。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和“小亚说法”活动,努力把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实践变成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共开办“小亚说法”15期。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分别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执法服务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4幅。

(三)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

“蝶变”联合执法行动成效明显。联合执法监督局石嘴山分局、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制定印发《2023年石嘴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蝶变”行动暨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联合执法监管工作方案》,围绕落实两个市场监管办法,以巩固提升“五清”“利剑”“护航”等专项行动治理成效为目标,综合运用五种监管手段,持续开展执法大检查行动。交通运输行业监管质效齐升。着力规范客运行业经营行为,促进文明服务意识与水平双提升,检查企业272家次、客运车辆9400余辆次,查处违法行为83起,处罚16.56万元,开展集中教育培训160余次、培训从业人员1.5万余人次。着力抓好货运行业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监管,检查企业868家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92起,行政处罚115.31万元,落实信息抄告、信用修复等事后监管,对屡罚不改企业坚持问题隐患向各级管理部门专项专报,予以齐抓共管重点防范。保障水运安全,检查船舶274艘次、消除隐患46个。综合治理汽修行业“散乱差”现象,走访备案三类汽修352家次,严禁56家汽修业户露天喷漆,加大机动车综检站检测行为核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6起,行政罚款3.5万元。深入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年累计巡查公路里程4.01万公里,清除占道经营摆摊设点87处,清理非公路标志牌、广告牌33块,清除路面堆积物、遗洒物255处,查处非法涉路施工4起,处罚7.4万元。坚持源头治超、流动查超、站点检超三向发力,推动治超执法常态化,共检测货运车辆62495辆,查获超限超载车辆190辆,其中“百吨王”37辆,依法卸载货物7418.73吨,公路通行安全与路权维护得到有力保障。积极推行分级分类联合监管。制定印发2023年度分类分级执法计划,并通过转发、企业微信群、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国庆期间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全市从事班车客运定制服务经营的运输企业5家次,对信用风险等级评定为C、D类的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检查10家次,对道路危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7家次,对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班车客运定制服务)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2家次,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行政检查3家次,对货运源头企业检查1家次。双随机抽查全覆盖。制定印发了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适时调整公开“一单两库”,牵头实施4项跨部门检查任务、11项本部门检查任务,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检查2次,于10月底全部完成,共抽取企业60家、执法人员70人次,发现问题11个并当场纠正,公示率100%,全部记在企业名下。

(四)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印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了局系统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全覆盖式查纠整治,收集单位和个人问题自查表95份,发放调查问卷500余份,经核查发现执法不规范问题5个、执法简单僵化问题3个、执法粗暴问题1个,无执法寻租、逐利执法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并从严处理相关人员,建立长效查纠整改机制。其间,修订了10项行执政执法内部工作制度,开展了“案卷评查月”活动,评查案卷400多份,发现共性问题13个、个性问题9个,已督促整改。在2023年全区交通综合执法大比武中,石嘴山地区取得综合成绩2名的好成绩。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累计召开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会13次,研究重大处罚决定9宗、重大行政许可事项8件,确保适用法条准确、裁量恰当、程序正当。全面推行信息化监管。普遍使用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办案、运用执法终端开展执法信息和证据采集、记录工作。本年度“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工作全面完成,监管事项认领率、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监管行为覆盖率、人员信息完善率均达到100%,共发起检查105次、录入检查结果415件。

(五)综合执法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修订完善了《路政巡查制度》《支队投诉处理制度》《支队来访投诉处理流程》《行政执法告知事项》《支队办案中心调查询问室、谈话室使用管理制度》《石嘴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重大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石嘴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行政处罚案卷法制审核制度》《石嘴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石嘴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影像记录设备管理使用制度》等10项制度。推行包容免罚、说理式执法,提倡教育、劝诫执法方式,组织编制了本部门包容免罚清单。通过梳理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确保执法人员在日常的执法中更加公正文明规范。

(六)加强案卷评查,提高案卷制作水平和质量。

一是组织开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集体讨论会78次,报市交通运输局上会讨论6次;二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月活动,开展案卷评查5次,评查案卷444份,印发评查通报5份,进一步提高了案卷制作水平和质量;三是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系统办理和法制审核工作。

(七)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及时接收各类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共接到12345、12328和议政网投诉1610起,已全部回复,做到对投诉及时转接、督办和回复,维护了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诠释了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

(八)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全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体系要求,制定印发《关于全力做好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石交发〔2023〕51 号),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梳理任务分工,全面规范部门网上信息公开,对27项具体指标梳理报送创建资料200余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九)认真做好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对信用修复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引导企业对失信行为修复的系统化、规范化,帮助失信企业对照信用修复恢复企业信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队认真做好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共完成8家失信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

三、存在问题

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化执法学习和网上办案掌握能力较弱,特别是电子案卷制作流程和案情叙述等方面。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短板。部分执法公示不够及时、内容表述不够规范、监督还不够有力,需在下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现场检查音像记录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执法信息采集仪使用率不高。非现场监管和远程监管能力有待提升。技术装备配备不强、科技化手段运用不多,目前仅公路治超站具备有限的非现场监管能力,缓解执法压力上还需上级部门资金支持。执法人员培训学习,综合执法能力水平不高。使用信息化监管平台开展“互联网+监管”和“移动监管APP”不熟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十公示”等方面存在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基础补短板,逐个整改销号,结合2021-2025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方案,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八大提升行动。扎实部署和开展行政执法三年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持续开展执法领域五个重点问题查纠整治,努力建设革命化、职业化、专业化执法队伍。

二是做好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继续加强素质能力提升,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熟练掌握行业法律法规。按照规定使用信息化监管平台开展“互联网+监管”和“移动监管APP”,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继续做好“八五”普法宣传工作。

三是加强法制审核工作。对于各大队法制审核的案卷要更加严谨,更加细心,对于不符合案卷制作要求的要及时指出问题并督促及时改正,使案卷的制作更加规范化。

四是制定支队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督促各科室、执法大队严格按照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做好的转接、督办及回复工作。对于12328、12345和议政网的投诉要及时接收、转办,确保每个投诉都及时解决和回复。

五是督促各大队熟练使用采集仪,提升采集仪的使用率,做好执法全过程音视频的记录和存储,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案卷集体讨论制度,提高案卷制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六是督促各大队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的通知要求使用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并建立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库,健全完善行业监管基本数据,摸清行业监管底数,扫除监管盲区,确保市场规模数据真实准确。

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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