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01002/2019-0006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年03月15日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石嘴山市发改委 | 责任部门 | 石嘴山市发改委 |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辖区发改局: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透明度,石嘴山市物价局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编制了《石嘴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2019)》,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目录所列收费项目及标准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
二、2019年3月1日起,国家和自治区新出台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按照新收费政策执行。
未经国家、自治区财政、发改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或加收费用,不得扩大收费范围。
各收费单位要通过部门网站公示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并在收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石嘴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2019年)
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