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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发改委关于修订《石嘴山市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2019)》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1002/2019-00061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年03月15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发改委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发改委

直各有关部门、各辖区发改局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透明度,石嘴山市物价局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编制了《石嘴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2019)》,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目录所列收费项目及标准截止时间为2019228日。

二、20193月1日起,国家和自治区新出台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按照新收费政策执行。

  1. 未经国家、自治区财政、发改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或加收费用,不得扩大收费范围。

  2. 各收费单位要通过部门网站公示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并在收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石嘴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2019年)

    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228 

附件下载:

行政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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