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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平罗县先锋村中心路改建工程等六条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640201002/2019-00107 文号 石发改发〔2019〕10号 生成日期 2019年01月24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发改委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发改委

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平罗县先锋村中心路改建工程等六条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平发科发20186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宁夏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平罗县先锋村中心路改建工程等六条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方案(共2册),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意义

项目位于平罗县,受项目规划、资金投入以及技术水平等条件限制,现有农村公路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低、道路超期服役严重、沿线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该项目的建设可以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缩短当地居民出行时间,提高通行能力,改善交通状况,提升扶贫村居民生活质量。

二、建设内容

项目由先锋村中心公路改建工程等六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组成,公路总长12.61km

先锋村中心路改建工程:项目由1条路线组成,路线长1.811km,起点位于灵宝公路K3+040处,路线由东向西延伸,终点止于先锋村9公路总面积8150m2,全线共设1-0.5m钢管涵7m/1道、1-1.0m钢筋砼圆管涵8m/1道、1-1.5m钢筋砼明盖板涵5.5m/1道、1-3.0m钢筋砼明盖板涵8m/1道、单柱式标志牌8块及其它配套设施。

东润村中心路改建工程:项目由1条路线组成,路线长2.473km,起点位于东润村1队沥青路,路线由西向东延伸,终点止于惠农渠滂渠。公路总面积11129m2,全线共设1-0.5m钢管涵36m/4道、1-1.5m钢筋砼明盖板涵31.5m/5道、单柱式标志牌2块及其它配套设施。

幸福村至五斗沟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由1条路线组成,路线长1.309km,起点位于幸福村1队沥青路,路线由南向北延伸,终点止于五斗沟。公路总面积5891m2,全线共设1-1.5m钢筋砼圆管涵28.5m/3道、1-1.5m钢筋砼明盖板涵33.5m/3道、1-2.0m钢筋砼明盖板涵10m/1道、单柱式标志牌4块及其它配套设施。

威镇村主干道改工程:项目由1条路线组成,路线长1.785km,起点位于山水大道,路线由南向北延伸,终点止于威镇村。公路总面积9608m2,全线共设1-1.0m钢砼圆管涵8.5m/1道、1-1.25m钢砼圆管涵12m/1道、1-1.5m钢筋砼明板涵5.5m/1道、单柱式标志牌11块及其它配套设施。

国道109线至广华村公路工程项目由1条路线组成,路线长1.005km,起点位于国道109线K1176+000处,路线由南向北延伸,终点止于广华村1队。公路总面积4523m2,全线共设1-0.5m钢管涵11m/1道、1-1.0m钢砼圆管涵16.5m/1道、1-1.5m钢砼圆管涵30.5m/2道、波形护栏628m、单柱式标志牌9块及其它配套设施。

国道109线至东胜村公路工程项目由3条路线组成,路线总长4.227km,主线起点位于国道109线K1174+750处,路线由西向东延伸,终点止于东胜村沥青路,路线长2.224km支线1起点位于老户村水泥路,路线由南向北延伸,终点止于东胜村5队,路线长1.548km支线2起点位于支线1K0+755处,路线由西向东延伸,终点止于东胜村4队,路线长0.455km。公路总面积19022m2,全线共设1-0.5m钢管涵44.5m/6道、1-1.0m钢砼圆管涵8.5m/1道、1-1.5m钢砼圆管涵33m/4道、1-1.5m钢筋砼明板涵11m/2道、1-3.0m钢筋砼明板涵14.71m/2道、单柱式标志牌7块及其它配套设施。

三、主要技术指标

该项目均按四级公路设计,设计20km/小时

先锋村中心路改建工程东润村中心路改建工程幸福村至五斗沟公路改建工程国道109线至广华村公路工程和国道109线至东胜村公路工程:路基宽5.5m,路面宽4.5m断面布置为:5.5m=0.5m(土路肩)+4.5m(沥青砼路面)+0.5m(土路肩)。

威镇村主干道改工程K0+000-K1+050路基宽7.0m,路面宽6.0m断面布置为:7.0m=0.5m(土路肩)+6.0m沥青砼路面)+0.5m(土路肩)K1+050-K1+060段设10m渐变段,路面宽度由6.0m渐变至4.5mK1+060-K1+785路基宽5.5m,路面宽4.5m断面布置为:5.5m=0.5m(土路肩)+4.5m沥青砼路面)+0.5m(土路肩)

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层总厚度为42cm采用20级配砂砾底基层、18㎝水泥稳定砂砾基层、4㎝细粒式沥青砼面层。

四、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由平罗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建设工期

20193月开工建设,2019年底完工。

、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投资1215.23万元其中:工程费982.33万元,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56.92万元,其它费用90.18万元,预备费85.8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项目建设与管理

单位据此批复,办理相关手续,尽快组织开工建设,并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有关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1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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