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01002/2019-0014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年06月0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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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石嘴山市发改委 | 责任部门 | 石嘴山市发改委 |
增量配电业务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为推动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下发《关于印发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明确在未来5年中,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同时开展试点示范,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资本参与配电网建设的积极性。
2018年4月,经我市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8〕604号),将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纳入国家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2019年3月,自治区发改委批复《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目前《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区域配电网规划(2019-2025)》已报送至自治区发改委,并委托宁夏电力设计院开展评审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自治区发改委,做好增量配电网规划审查工作。对项目建设和运行加强监管,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