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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区块)精细化工项目规范发展的建议

索引号 640201002/2020-0007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年08月26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发改委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发改委

2004年河东地区行政区划调整后,为充分利用以陶乐镇为中心的城镇基础设施以及周边地区土地矿产资源潜在优势,发展壮大河东地区经济,实现协调发展2005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扶持平罗县河东地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在平罗河东地区建立市级循环经济试验区,同时冠以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名称”由此,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石嘴山市循环经济试验区)拉开了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序幕。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位于平罗县红崖子乡北侧的鄂尔多斯台地边缘,以石墩沟为界与内蒙鄂托克后旗接壤,西临244国道,南至中马路与上马路中间草原围栏处,北至都思兔河(苦水河),与乌海市巴音陶亥乡隔河相望,距平罗县城60公里、石嘴山市陆路口岸28公里、银川90公里,规划占地面积22.6平方公里。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宁夏精细化工基地规划的批复》(宁发改复〔2005347号)要求园区规划为5个单元小区(精细化工区、商贸新型材料区、建材化工区、煤炭深加工区、高耗能区)。2008年园区规划进一步调整完善,由5个单元小区调整为特种合金、能源化工、精细化工、装备制造产业化协作配套及建筑陶瓷等五个专业区,以及文化生活区工业品物流区7个单元2019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发〔2017〕82号)要求,市委政府制定印发《石嘴山市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工作落实方案》(石党办发〔2018〕78号),“将宁夏精细化工基地整体并入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作为精细化工产业区块”。

为进一步促进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区块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近期,市发改委对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区块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进行专题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基本情况

经初步调研摸排,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区块现有企57家,其中在建企业29(精细化工项目22)、建成企业28家。主要2家硅铁企业,产能10万吨;2家电石生产企业,产能64万吨;7家洗煤企业,产能870万吨;3家兰碳企业,产能360万吨;煤化工企业3家,精细化工企业11家。拥有新龙蓝天1家新三板上市公司。2016年至今因资金和市场行情等原因“流产”企业项目20家。园区现有工业企业232019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4.8亿元,下降7.6%占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总产值的10.7%,占全市的0.3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占平罗县的28%,占全市的11.9%;实现税收1.1亿

园区现有涉及精细化工企业37家,其中:已建成投产的有11家、在建22家、计划新开工建设的4家。规上企业中有金海新科化工和金海新宁化工等7家,年产值9.1亿元。金海沃德科技拟年报入规。11家已投产精细化工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58亿元,完成原计划投资的69.7%。

在建的22个精细化工项目中,各项手续已办结的有14家,全部为医药农药中间体项目,计划总投资31.3亿元,目前实际完成投资7.56亿元,平均投资额度不到5000万元,投资强度不足50万元/亩。正在办理环评、安评、规划等手续的8个,拟开工建设项目5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布局不合理。精细化工项目多与多元合金、电石化工、煤基碳材、新材料等项目混建,没有严格按照7个单元小区(特种合金、能源化工、精细化工、装备制造产业配套及建筑陶瓷,文化生活区工业品物流专业区)布局建设,存在严重的环保风险和安全隐患。

二是项目批大建小较多。在调研中发现,90%以上的企业备案批复投资较大,实际建设完成投资较小。以11家已建成投产的精细化工企业为例,原备案批复投资10.88亿元,在国家统计库中反映投产后仅完成投资7.58亿元,完成原计划的69.7%。在建项目中,受市场影响变化等因素,2016年至今,共有26家企业项目“流产”,计划总投资75.1亿元。

三是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益不高。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2019年度全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情况的通报》显示,2019年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含精细化工区块)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为114.98万元/亩、工业用地产出强度为82.65万元/亩、工业用地亩均税收为2.41万元/亩,分别为全区平均值204.81万元/亩、99.79万元/亩、5.15万元/亩的56.1%、82.8%、46.8%;土地开发强度综合容积率为0.33,是全区平均值0.41的80.5%;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分别为4030.2亩和192.29亩,精细化工产业区块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率与全区平均水平相比更低。

四是规模小效益发挥不足。税收贡献小,园区现有企业平均税收贡献仅达到1万元/亩,税收超2万元/亩的企业仅有5家。投资强度低,8个已建成精细化工项目实际平均投资强度不足50万元/亩。效益发挥弱,23家规上企业中,2019年停产1家,减产14家,减停产面65.2%。工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的仅有金海峰晟朝阳、昌茂祥冶炼等12家企业;规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5亿元,增长3.5%;实现利润总额1061万元,下降93.3%,亏损企业13家,亏损面54.2%。

五是产品结构单一。11个已建成精细化工项目中,仅有康德权生产的解毒喹和金海新宁生产的乌洛托品、新龙蓝天低汞触媒3种产品为化工成品。在建和拟建项目中,仅三丰化工生产农药,其他均为原料及中间体,生产工艺简单,产业链短,竞争力弱。

六是环保安全投入不足。企业普遍规模小、投资少,自动化程度低,环保设备标准不高,安全设施条件差。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时提出宁夏的工业园区,产业主要集中在煤化工、电力、纺织、能源、材料等领域,层次低、规模小;并指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片区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三、促进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片区产业项目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科学规划布局。由平罗县政府牵头,宁夏平罗工业园区负责,邀请国内知名化工领域规划院所,综合考虑园区环境承载能力、安全风险条件和生产工艺布局要求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编制园区规划,并制定精细化工区块优化提升方案,做到规划清、产业明。

(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项目、允许类项目符合准入条件和集中布局的项目进入园区,严防东中部地区低水平、淘汰化工项目梯次转移;严格控制产能过剩和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以及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落后和清洁生产低水平项目建设;禁止建设国家和自治区明令淘汰生产工艺、产品的项目。平罗县政府和平罗工业园区对已建成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和安评批复内容进行评估验收,对不符合环保、安全标准和规范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关停退出。对拟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平罗县化工项目准入管理指导意见》,严禁拆分分期建设,药物中间体项目原则上配套一定比例的化工成品,否则一律不允许投入运行,做到严管理、全监测。加快现有化工企业技术改造,对劳动强度大、安全风险高、劳动用工多、工作环境差的重点环节,以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中毒、有腐蚀性刺激性等高危生产工序和环节推广“机器换人、自动化减人”。

(三)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平罗县政府、平罗工业园区要督促投资企业签订履约协议,将产业类型、开竣工时间、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节能环保和违约责任等纳入监管内容,与土地阶梯地价相挂钩,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并将其在环保、安全、政策等方面综合结果运用。通过动态巡查、竣工核验、绩效评估、诚信管理等纳入项目实现全生命周期监管,将企业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履约协议书等情况纳入竣工验收,对未达到规定条件的,严格追究违约责任。

(四)严守安全环保底线。应急管理部门要深刻吸取天津塘沽滨海新区和黎巴嫩贝鲁特港口区爆炸事故教训,围绕《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等标准规范,开展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科学评估,建立工作台账,开展风险评估。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环评审批管理和日常监管频次,负责园区固废和危废处置场的审批和统一布局。平罗县政府、平罗工业园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联合执法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对监管不到位的要从严追责问责。

附件:1.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区块)已建成精细化工项目表

     2.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区块)在建精细化工项目表

     3.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区块)拟建精细化工项目表

     4.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区块)2016-2020年备案已流产化工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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