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201010/2021-0007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石嘴山市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石嘴山市财政局 |
石嘴山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石嘴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党法发〔2020〕6号)精神,我局按照清理范围、清理重点、清理标准和清理步骤的工作要求,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各科室(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对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认真清理,经报请市委依法治市办审核,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将涉及我局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对宣布废止的文件,自废止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今后,请各科室(单位)严格按照《财政局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工作的通知》(石财函〔2017〕17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
附件:1.石嘴山市财政局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
2.石嘴山市财政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石嘴山市财政局
2021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财政局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及发布时间 | 起草单位 |
1 | 关于对市辖区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 石政办发〔1994〕3号/1994.1.24 | 市财政局 |
2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石政办发〔2014〕65号/2014.8.7 | 市财政局 |
3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石政发〔2014〕96号/2014.10.15 | 市财政局 |
4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 | 石政办发〔2018〕58号/2018.4.1 | 市财政局 |
5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石政发〔2013〕93号/2013.8.27 | 市财政局 |
6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石政办发〔2014〕35号/2014.4.22 | 市财政局 |
7 | 关于调整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石政办发〔2016〕22号/2016.3.25 | 市财政局 |
8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广播电视台和日报社广告收入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石政办发〔2017〕40号/2017.3.21 | 市财政局 |
9 | 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赴外地挂职学习等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石政办发〔2017〕98号/2017.5.24 | 市财政局 |
石嘴山市财政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及发布时间 | 起草单位 |
1 | 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石政办发〔2013〕126号/2013.11.26 |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
2 | 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办法》的通知 | 石政办发〔2014〕24号/2014.3.6 |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