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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暨2023年 工作思路

2022-12-16 17:20来源: 石嘴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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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完成情况暨2023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财政事业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下平稳发展

一、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一是以学习明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集中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以责任强落实。严格落实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财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法治财政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定期听取法治财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先后4次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增强法治素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三是以制度促规范。制定印发了《石嘴山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石嘴山市财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石嘴山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修订完善了2022年度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等,对严格落实普法责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深化财政综合治理、继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各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任务分解到各科室,明确各科室普法责任。

)规范法治行为,依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及时组织局机关在职在编干部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证考试。目前,市财政局70名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其中行政编制人员31名,事业编制人员39名。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制度)。执法时均由两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参加,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记录从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到归档管理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全过程监督。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工作的通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原则及程序,确保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合法合规,不断提高财政制度建设的质量,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同时,强化动态监管,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2022年,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0件,其中保留7件、废止3件。开展财政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为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财政法规政策宣活动,在门户网站设置减税降费专栏人流量较大的市民政务大厅设置集中宣传点,悬挂横幅发放财政法规惠民政策及减税降费政策指南。结合12.4法制宣传周,发放了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财政以案释法宣传彩页500张及印有科学理财、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等字样的宣传手提袋近2000份,并与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接受群众财政惠民政策咨询。

(三)聚焦工作重点,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认真执行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的预算及提出的审议意见,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强化财政保障,硬化预算约束,千方百计确保全财政平稳运行。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7亿元,同比增长10.7%支出预计完成36.52亿元。截至11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创历史新高,支出增幅位列全区第一名,收入连续11个月名列全区五市第一。严格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尽早尽快释放政策红利,让真金白银直达市场主体。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退减缓税费24.14亿元,激活了市场主体活力。二是科学建立乡村振兴类绩效评价指标,逐步完善我市绩效指标体系。2022年对629个项目11.59亿元资金开展绩效运行中期监控。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和防范重大风险,出台《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制度》,对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或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通过的一律不予立项开工,从源头上杜绝新增隐性债务风险。四是运用大数据+资产管理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涉及39个标段0.56亿元资金,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被全区第一批20项优化营商环境和改革创新典型经验在全区复制推广借鉴,并向国家发改委推荐。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制定《财经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专项整治各项措施,督促市本级各部门(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二是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检查,重点从资金的发放、使用着手,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和政策落实落地情况,建立我市一卡通政策目录清单,逐步建立规范全方位、全覆盖资金管理体系,提升财政服务民生保障能力三是开展预决算公开审查工作分别对市本级2020年度政府、部门决算和2021年度政府、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四是采取告知承诺方式核准代理记账机构,已发证11家。目前全市代理记账机构达28家。下半年对三县区3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对基础工作不规范的机构限期整改。组织县区财政部门开展了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以来,我局在全面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加强财政质量控制提高财政执法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缺少具有法律工作经验和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与目前法治工作的日趋专业性、复杂性、挑战性不相匹配。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进全市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的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和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完善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做好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前置审查和备案工作,力争文件合法性审核率、前置审查率、备案率100%;牵头开展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后予以废止或者及时修订。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下放县区的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事项监管。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逐一厘清与财政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编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四)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加强财政干部法制培训,严格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的要求,组织财政干部积极参加法治培训和执法证考试,继续加大八五普法宣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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