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宁财监发[2023]192号)《石嘴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石财发[2023]64号)文件精神及石嘴山市关于印发《石嘴山市“2023年度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石财发[2023]127号)要求,我局自2023年8月2日-10月20日,组织开展了全市2023年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现就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市农业农村局、市光明中学、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市新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市建筑业协会、宁夏欣睿航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创德义顺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惠农区普润会计工作室、市颐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石嘴山市农业农村局(含所属单位)、石嘴山市光明中学、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广电局。主要存在问题:政府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核算不规范情况,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原始凭证审核不严,资产管理不清、账实不符,对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不严谨等情况;
(二)石嘴山市皓泰热力公司、石嘴山市新源物业有限公司。主要存在问题:会计核算不规范、原始凭证审核不严等情况;
(三)石嘴山市颐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石嘴山市建筑业协会。主要存在问题: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原始凭证审核不严,对限定性净资产未进行区分核算等问题;
(四)宁夏欣睿航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惠农普润会计工作室、宁夏创德义顺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主要存在问题: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不按照规定取得原始凭证等问题。
三、处理处罚和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了责令限期改正、调整有关账务处理的行政处理决定,并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按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