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8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预算单位高度重视评价工作,按规定期限客观、公正、准确的完成日常信用评价和履约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投标环节和履约环节的运用,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将此文转至下属预算单位并组织学习,对在填报过程中出现的系统操作等问题,请及时联系0951-5069346、5069347或4008889973。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89号)
石嘴山市财政局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ofd
附件1.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评价指标.doc
附件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指标.docx
附件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指标.doc
附件4.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评价指标.doc
附件5.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信用评价指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