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行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推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跨地域互通共享,有效解决专家资源不平衡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评审活动、提高评审质效,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52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试点工作是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拟构建全区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体系,实现远程异地评审标准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前提,是积累远程异地评审经验的必备过程。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发现和完善远程异地评审,推动全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互通共享,有效解决专家资源不平衡和部分专业专家人数少等问题,防范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政府采购评审活动公平公正。各级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配合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抓好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试点工作。
二、执行好试点品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已明确试点政府采购项目范围(附件),各预算单位自本通知印发后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涉及试点品目的,按要求进行远程异地评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搭建好应用系统,实现全区联通的远程异地评审场地预约、专家抽取、信息共享、在线监管等功能。
三、确保信息公开。按照政务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保密的信息外均面向社会主动公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远程异地评审信息记录、实时汇聚等工作。
四、加大财政监管力度。市财政局将建立健全督导工作机制,及时跟踪掌握远程异地评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财政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必要的措施全力推进远程异地评审试点工作。
五、做好试点工作经验总结。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有关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确定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能够开展远程异地评审后,市县(区)财政部门和各级预算单位及时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各级预算单位根据试点的采购项目,积极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做好远程异地评审准备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及时发现和反馈远程异地评审工作中难点和堵点,优化业务流程,提供远程异地评审经验,完善远程异地评审工作体系。
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0952-2218436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与产权交易科 0952-2688616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527号)
石嘴山市财政局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