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石嘴山市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石嘴山市财政局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 检查工作公示

2022-08-23 10:20来源: 石嘴山市财政局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宁财(监)发〔2022〕31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同级或者下级行政事业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星海中学、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二)企业:市生态保护林场 、宁夏大窑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三)社会团体:石嘴山市阳光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四)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宁夏唯岭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敬亭金顺财务有限公司、宁夏昕融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检查范围

(一)被检查单位2021会计年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含内部控制制度)有关情况。

(二)被检查单位2021会计年度执行财政、财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制度等的情况。

根据检查工作实际,可以延伸检查其他事项和其他年度。其中,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预决算公开情况。同时,结合检查开展调研,深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

三、检查时间

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15日。

欢迎社会公众提供问题举报线索,并对检查组人员遵守工作和廉政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952-2218435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行政新区B-202

邮编:75300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