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石嘴山市地震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

石嘴山市行政许可事项认领确认清单(市地震局)

2022-11-22 18:14来源: 石嘴山市地震局
打印


石嘴山市行政许可事项认领确认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石嘴山市地震局   联系人:马惠萍   联系电话:2688207   时间:2022718

序号

自治区

事项清单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1

500

宁夏地震局

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

宁夏地震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填表说明:

    1.“序号”:按照本地、本部门(单位)承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排序,序号从1开始。事项顺序按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次排列。

    2.“自治区事项清单序号”:填写该行政许可事项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的具体序号。

    3.“主管部门”:填写该行政许可事项具体主管部门名称。

    4.“事项名称”: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的事项名称。

    5.“实施机关”: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填写的实施机关保持一致。对于受理、初审和委托的事项,在实施机关后加括号予以体现。

    6.“设定和实施依据”:包含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依据,委托和下放实施行政许可的,还应填写委托、下放的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已明确的设定和实施依据不得更改。

7.“备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8.《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实施机关涉及“设区的市”“县级”“乡镇”的事项,凡未认领确认的事项,要单独列出清单,逐项说明未认领原因,并形成汇总表,随此表一并报送。

9.此表由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驻石有关单位、各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机构负责填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