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石嘴山市地震局
主要负责人:王新云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淮河街8号
联系电话:0952-2688205
邮政编码:753000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工作,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市地震监测台站和群测群防工作;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参与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
(四)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
(五)拟订石嘴山市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
(六)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七)负责地震震情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震后救灾和重建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现场科学考察。
(八)负责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技术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九)承担市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地震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信访、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编制、人事、政务公开和党建、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考核评定、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拟订全市防震减灾规划;承办市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监测预报科。
负责拟订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的运行管理、业务指导和检查;负责震情监视和异常跟踪日常工作;编制地震趋势研究报告,适时提出地震临震预报意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技术合作与交流等工作;负责对全市群测群防工作实行管理和宏观观测点业务知识的培训及指导;负责全国大中城市信息节点的维护与管理。
(三)震灾预防科。
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依法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发挥好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作用。
(四)应急管理科。
负责拟订石嘴山市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县区和有关部门做好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工作,并监督落实;负责地震震情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震后救灾和重建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现场科学考察;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建设、管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负责地震应急抢险队伍、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的收集与更新工作;负责地震灾情捕获与应急指挥系统、信息平台和基础数据库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