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
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地震局、教体局、民宗局、科协,各有关学校:
按照自治区地震局、教育厅、民委、科协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地震科普携手同行”主题活动的通知》(宁震发〔2022〕41号)要求,现对石嘴山市“地震科普携手同行”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科学普及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推动全区中小学校提高防震减灾科普教育质量,增强各族师生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二)活动对象。全市中小学校。
(三)活动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1年试点、3年推广”,力争用4年时间向全市104所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及特殊教育)捐赠图书1000册、开展科普讲座50场次、举办应急演练50场次、培养50名学校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培育一批地震科学兴趣小组。通过上述活动,使受众学生超过5000人次,各族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防震减灾科学素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
试点目标:2022年4月-12月,依托农村中学科技馆,选取宁夏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一站学校等16所试点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系列活动。捐赠图书不少于160册,开展科普讲座不少于16场、举办应急演练不少于16场、培养不少于16名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受众师生超1000人次,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样本。
二、主要内容
开展“五个一”系列活动。以提升中小学校师生防震减灾科学素养为主线,结合中小学安全教育要求,举行“五个一”系列活动,即捐赠一套书、举办一场讲座、举行一次演练、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培养一名传播师。
捐赠一套书。按照不同教育程度和不同年龄段,向中小学校捐赠一批以应急避险技能、地震科学知识、前沿科技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普读物。
举办一场讲座。以地震系统工作人员为基础,广泛动员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防灾减灾科学传播师和社会力量,深入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讲座。
举行一次演练。结合实际情况,指导和帮助学校制定规范化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一次涵盖地震避险、疏散、急救等内容的示范性地震应急演练。
开展一次主题班会。结合图书捐赠、科普讲座、应急演练、地震监测中心站开放等活动,鼓励学校举办以防震减灾为主题的班会,并组织观看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片。
培养一名传播师。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为学校培养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提升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教育能力。
同时,根据中国地震局、教育部、民委、科协统一安排,为学校捐赠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智能屏幕和应急物资柜,并结合农村中学科技馆和宁夏微科普、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宁夏地震信息服务等网络平台,开展网络讲座、云游展馆、活动报道等,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重点进度安排
(一)开展试点工作(2022年4月-12月)。依托农村中学科技馆选取16所学校(见附件)作为试点,期间开展中期进展监测和成效总结评估,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样本,示范引导全市中小学开展活动。
(二)全面组织推广(2023年1月—2025年12月)。总结梳理试点活动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凝练出活动标准流程,向全市推广,组织开展“五个一”系列活动。
(三)进行评选表彰(2024年3月—2025年12月)。分层次采取适当方式激励组织单位、支持单位、先进个人和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和师生等,申报一批国家、自治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并对优秀案例和个人给予广泛宣传。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家开展的全面评选表彰。
四、2022年试点工作安排
(一)筹备阶段
1.通过石嘴山市主流媒体和市县(区)地震、教育、民族宗教、科协新媒体平台,对主题活动进行前期宣传推广。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教体局、民宗局、科协
配合单位:各县(区)地震局、教体局、民宗局、科协,市科技馆
完成时限:2022年5月13日
2.制定市级试点工作计划和活动总体方案,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教体局、民宗局、科协
配合单位:各县(区)地震局、教体局、民宗局、科协
完成时限:2022年5月13日
3.市地震局、教体局、科协多渠道积极筹措经费和书籍,分批次配送到各试点学校,保证捐书活动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教体局、民宗局、科协
配合单位:各县(区)地震局、教体局、民宗局、科协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
4.承办以“地震科普携手同行”为主题的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加大对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承办单位:石嘴山市地震局、科协
协办单位:各县区地震局、科协
完成时限:2022年上半年
(二)实施阶段
5.捐赠一套书。为试点学校捐赠一套防震减灾科普图书,捐赠形式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教体局、科协
配合单位:各县(区)地震局、教体局、科协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
6.举办一场讲座。组织各试点学校举办1场防震减灾专题讲座,讲座老师以市、县(区)地震局和学校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为主。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教体局、科协
配合单位:各县(区)地震局、教育局、科协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
7.举行一次演练。组织各试点学校有针对性地设计以班级为单位的地震演练科目,开展一次涵盖地震避险、疏散、急救等内容的示范性地震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教体局、科协
配合单位:各县(区)地震局、教体局、科协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
8.开展一次主题班会。组织各试点学校结合图书捐赠、科普讲座、应急演练等活动,以班级为单位举办1次“防震减灾”主题班会,并做好记录。组织引导学生观看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片。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教体局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
9.培养一名传播师。利用暑假时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各试点学校培养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1名,测评合格后颁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证书。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教体局、科协
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
10.开展重要时段宣传活动。在全国防灾减灾日、唐山大地震纪念日、海原大地震纪念日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现场宣传、参观地震监测台站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宁夏地震信息服务、宁夏微科普、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等平台推荐防震减灾科普优秀作品,加大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力度。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教体局、科协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
11.开展中期评估。对“五个一”开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为更好开展中小学校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积累经验。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教体局、科协
配合单位:各县(区)地震局、教体局、科协
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
(三)总结阶段
12.评选表彰。对试点学校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交流,对表现突出的学校、个人予以表彰。选树一批工作有思路、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典型。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教体局、科协
配合单位:各县(区)地震局、教体局、科协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13.开展征文活动。按照自治区地震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征文活动,动员中小学校、地震系统工作人员、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队伍等积极投稿,评选“十佳优秀征文”。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教体局、科协
配合单位:各县(区)地震局、教体局、科协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地震局、教体局、民宗局、科协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协调,积极谋划,统筹做好全市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市地震局、教体局、民宗局、科协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本级活动经费。
(三)加强活动存档。市、县(区)地震局和各试点学校要做好“五个一”活动相关材料(包括新闻稿、视频、照片、参与人数、主题班会记录、活动感想等)的收集、存档。各县(区)市地震局于每个月月底前将本辖区当月的活动情况报市地震局汇总,统一上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加强督促检查。每年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及时跟踪计划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定期遴选表现突出的组织单位、学校师生等开展交流活动,保障总体目标按期完成。
(五)加强正向激励。对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单位、支持单位和个人在各类评比表彰中予以考虑;对表现突出的学校在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评审中予以考虑;对积极参与活动的教师予以适当支持;对通过学习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并在防震减灾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的师生给予奖励和广泛宣传。
附件:石嘴山市“地震科普携手同行”主题活动试点学校名单
石嘴山市地震局 石嘴山市教育体育局
石嘴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石嘴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5月5日
附件:
石嘴山市“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
主题活动试点学校名单
序号 | 所在县区 | 学校名称 |
1 | 大武口区 | 宁夏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一站学校 |
2 | 宁夏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中学 | |
3 | 石嘴山市星海小学 | |
4 | 石嘴山市新民小学 | |
5 | 惠农区 | 石嘴山市回民学校 |
6 | 惠农区惠农中学 | |
7 | 石嘴山市二十二小 | |
8 | 石嘴山市第四小学 | |
9 | 石嘴山市红果子小学 | |
10 | 平罗县 | 平罗县陶乐中学 |
11 | 平罗县第七中学 | |
12 | 平罗县第五中学 | |
13 | 平罗县第三小学 | |
14 | 平罗县第六中学 | |
15 | 平罗灵沙九年制 | |
16 | 平罗崇岗九年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