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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嘴山高新区网站、新媒体 管理制度》的通知

2020-10-10 13:59来源: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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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内设机构:

现将《石嘴山高新区网站、新媒体管理制度》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10日

石嘴山高新区网站、新媒体管理制度

 

第一条  “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gxq.shizuishan.gov.cn )“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是石嘴山高新区对外宣传和沟通服务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为确保网站管理科学、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准确,根据园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网站、新媒体信息维护管理遵循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根据网站、新媒体管理制度及信息公开要求,各内设机构应及时采集、编录工作中产生的不涉密的动态、调研文章等信息,并向网站、微信公众号提供。信息上传要做到常编常新。

第四条  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紧紧围绕园区实际工作进行,严禁发布、传播和链接内容反动、不健康、不真实及涉密等各种有害信息或不良网站。

第五条  按工作要求,信息内容按“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认定。一般常规性工作信息需经“三审三校”后报送网站管理员,由网站管理员负责编辑上传。

第六条  网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由办公室统一存档。

第七条  网站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必须遵循相关管理制度,做好网络维护工作,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责任领导。

第八条  网站管理员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

第九条  设置网站后台管理登录口令,严禁将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十条  网站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外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一条  应及时协调网站维护公司对网站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

第十二条  网站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除在第一时间协调人员进行解决外,应当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其给予及时的指导。

第十三条  任何浏览、登录网站人员若发现有害信息的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

第十  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的紧急措施:

(一)当发现网站或接到举报出现非法信息时,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分管领导通报情况;

(二)分管领导在接到网站管理员报告后应及时汇报主要领导并及时作出指导;

(三)管理员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联系网站维护公司,对非法信息进行清理,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四)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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