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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11-21 10:26来源: 石嘴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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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石嘴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杨荣芳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石嘴山市新区行政中心

联系电话:0952-2218603

邮政编码:753000

二、内设机构

石嘴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设综合科、资产和财务管理科、服务科、公共机构节能和物业科、公务用车管理科内设机构5个。

三、内设机构职责

1.综合科。负责拟订市本级机关事务管理及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社会化改革;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督促落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党务(政务)公开、干部人事等工作;承担服务保障所需货物、服务、工程的采购工作等。

2.资产和财务管理科。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协同推进市本级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指导下级政府做好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本级办公用房和公寓调配使用方案;负责机关年度预决算、财务事务工作;负责拟订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所属服务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等。

3.服务科。负责机关餐厅的管理,研究拟订餐饮服务标准、考核办法及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机关餐厅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机关餐厅所需设施设备、用品用具和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库管工作;做好集中办公区机关工作人员生活服务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公务接待工作相关制度,协助做好公务接待等工作。

4.公共机构节能和物业科。负责拟订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审核、申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负责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拟订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考核办法及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以及房屋建筑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负责集中办公区消防系统、弱电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维修工作;负责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民防相关工作等。

5.公务用车管理科。承担市本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的管理,负责机要通信、应急救援、调研接待、综合执法执勤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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