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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3-06-26 14:45来源: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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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各分,执法稽查局

  根据《石嘴山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的通知》(石知发20231号)安排,现就开展2023年度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商标保护执法。发挥“双打”牵头作用,加大对线上线下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驰名商标等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被侵权假冒几率较高的注册商标开展重点保护。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抢注行为,围绕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等关键环节,加大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等严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监管。贯彻落实《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将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名录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范围,加大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准用企业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围绕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组织开展打击侵犯“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盐池滩羊”“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大武口凉皮”“彭阳红梅杏”等地理标志专用权线上线下一体化保护专项行为。对自治区移交的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第一批生效清单线索和案件,进行快速查处。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统一认定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农产品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平稳过渡。

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2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实施阶段(7—10月上旬)。各单位要根据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商标专用权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尤其是加大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等的保护力度。进一步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强化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

(二)总结督查阶段(10月中旬)。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列入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指标。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及时总结工作,对于重大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或信息,应当及时报送。

、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商标和地理标志使用行为,加强对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提升对商标和地理标志监管执法水平。

2.加大执法力度。日常监管中要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应当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入信用档案,将违法行为置于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中。

3.加强宣传指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注重提高公众保护商标权和地理标志的法律意识。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的曝光度,公布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分子,推动营造保护商标专用权和地理标志的良好环境。

4.及时上报信息。单位要对本辖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务必包含工作亮点成效、宣传情况、案件查办情况等),于10月12日前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人:罗彩琴,联系电话:0952-2012472

  

  


石嘴山市知识产权局      

20236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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