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全区科技大会和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围绕“六新六特六优”等重点产业,聚焦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农业绿色高效发展、人民生命健康水平提升、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等方面重大技术需求与现实短板,转化一批重点科技成果,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现启动2025年度石嘴山市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
1.在石嘴山市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在石嘴山市内注册满2年,资产或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资信情况和资金筹措能力,具备相应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或产业化条件;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推广服务等单位的,应具备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力量和必要支撑条件。
2.具有市场应用前景、产业化目标明确的项目须由企业牵头承担,鼓励采取产学研合作方式,积极引进转化高质量科技成果,联合区内外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共同实施;以社会生态效益为主、公益性较强的项目可由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推广服务等单位牵头承担。对符合条件的第二届宁夏东西部科技合作暨科技成果转化与人才交流平台发布成果在宁转化落地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3.申报单位近1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严重科研失信违规行为,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情况。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石嘴山市产业发展政策,并已获得安全、环保、科技伦理等相关审批。涉及医药、农药、肥料、添加剂、特种设备等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须获得相应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准许可。
2.项目转化的科技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权属明晰,无争议,具有相应权利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证书、行业管理部门审批证书、技术合同等成果证明材料。
3.项目转化实施方案合理可行,目标明确,预期市场或社会需求较大,商品化、产业化或应用推广前景良好,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执行期限从立项下达之日起计算。
5.项目内容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项类别具体要求。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转化工作的人员,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对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有清晰的认知,具备实施项目所必需的组织、管理、协调等综合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无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
3.引进人才申报项目应提供与项目申报单位签订的引进聘用合同或合作、服务协议等证明材料。
4.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存在到期未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主持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数不超过2项(自治区、市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同期只能主持1项)。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类别重复申报。
5.已获国家、自治区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申报项目与自治区、市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在研或已完成项目的研究内容、方向等相同或相近的不予受理;不符合环保、产业政策、无实质性创新研究内容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不予受理。
(四)科技成果要求
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科技成果须为近5年产生,达到区内同类技术或产品领先水平,预期能产生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生态效益,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2.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新药、医疗器械、农药、农作物品种等行业管理部门确定的技术成果;
3.经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登记的应用类技术成果;
4.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专利奖、发明奖。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申报流程:登陆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gl.nxinfo.org.cn),在石嘴山市端口申报。申请人根据指南要求填报申报书和上传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单位管理员账号完成内审。涉及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的内容,不得在网上申报。
申报书填报和项目单位内审:项目推荐单位应及时完成在线审核和推荐,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推荐单位不得拒绝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推荐单位应说明理由。
项目推荐单位线上初审推荐:申报截止日前,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均可撤回项目申报书进行修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按照上述申报程序和要求再次进行审核和推荐。确定进入专家评审程序后,不得更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任何内容。
项目内容审查贯穿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受理和取消评审、立项等处理,并将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二)申报时间
项目采取常年申报受理、分批评审立项。本批次接受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09:00至3月31日18:00。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项目单位、推荐单位须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申报、提交和推荐工作。
三、有关要求
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使用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要求,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项目推荐单位要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真实有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高新科 陈 楠 0952-5816718、5816971
农社科 苏存保 0952-5816717
附件:2025年石嘴山市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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