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商务局关于单用途卡发卡企业 备案的公告
石嘴山市商务局关于单用途卡发卡企业
备案的公告
石嘴山市各单用途卡发卡企业:
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正)》规定,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
(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如逾期或拒不备案的,一经发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附件2: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分类表
石嘴山市商务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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