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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一季度外经贸发展专项 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4-04-22 09:36来源: 石嘴山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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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一季度外经贸发展专项

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外贸企业,各口岸场所服务性企业及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企业

为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市开放型经济稳定发展,促进扩大开放,根据《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2422号)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宁商发〔202411号)精神,现启动征集2024年一季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外贸发展相关项目。

1.2024一季度进出口企业内陆运输费用补贴项目;

2.2024年第一批出口信用保险保费及保单融资贴息项目;

3.2023年进口贴息项目;

4.2024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项目;

5.2023年促进服务贸易结构优化项目;

6.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项目。

二、申报要求

各企业严格按照商务厅印发的2024年度《外经贸政策

汇编》中的项目申报指南执行。请认真研究申报对象、申报材料、注意事项等内容。

三、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自2024419---56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四、提交材料

各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申报材料校对、整理、汇总和档案资料56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资料明细一式三份,提交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

五、编印要求

(一)排版要求。标题用 2 号小标宋体字,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1.”“(1)”标注;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行间距28磅。用A4纸正反面印刷,原则上资料全部进行胶印

(二)装订要求。资金申请报告封皮一律白底黑字,封皮加盖单位公章(封皮样表及装订顺序附后)。资金申请报告编印顺序为:封皮、目录、资金申请报告、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申报专项资金及支撑票据汇总表、支撑补助资金的票据、其他证明性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应清晰整齐,不能缺少边角,文本排版规范,同时资料要标注页码,页码与目录一致资金申请报告、承诺书需要单位正式行文盖章。其他附件材料原则上要求扫描件,复印件应当加盖“与原件一致”的条形章

    六、其它要求

(一)各企业严禁利用虚假项目和未实施项目申报项目资金,对提供虚假项目材料、凭证的企业,一经查出,将停止对该企业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支持,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编印资料排版和装订的要求,规范整理提供项目资料,资料不合规的拒绝签收。

(三)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汇总,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商务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大武口区商务主管部门:罗思缦   0952- 2167863

平罗县商务主管部门:   0952- 6095059

惠农区商务主管部门:张浩然   0952- 30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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