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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马杰等59名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4-04-08 10:46来源: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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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劳社部发〔2002〕8号), 经2024年4月2日石嘴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议研究,拟定了马杰等59名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结论附后),现予以公示,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此次鉴定人员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于2024年4月15日(公示期间遇节假日顺延)前以电话、信件及书面材料等形式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经查证对确有问题的,将不予办理手续,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电话:0952——2024523

 附件:石嘴山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名单59人.xlsx



         

石嘴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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