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石嘴山市2023年“无废细胞”创建结果的公示
为助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推进“无废细胞”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2〕120号) (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无废细胞”创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石无废办〔2023〕1号),经创建单位申请,县(区)牵头部门初步评估,市级牵头部门最终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创建类型 | 县(区) | 申报单位名称 | 市级牵头部门 | 备注 |
1 | 无废工厂 | 大武口区 | 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 | |
2 | 无废工厂 | 平罗县 | 宁夏吉元君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 | |
3 | 无废机关 | 大武口区 |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4 | 无废机关 | 大武口区 | 石嘴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5 | 无废机关 | 惠农区 | 石嘴山市惠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6 | 无废商场 | 平罗县 | 宁夏阳光时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商业广场) | 市商务局 |
公示期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我单位将会同牵头部门进行核实,联系电话:0952-4615228。
石嘴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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