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工作质量,根据自治区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分配下达2022年定点监测市、县(区)常规、应急价格监测补助经费的通知》(宁价监〔2022〕29号)要求,按照《市发改委价格监测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及2022年各价格监测点采报价人员承担的价格监测种类和完成质量,经市发改委党组会研究,对以下价格监测点采报价人员发放补助,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委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4日
电 话:0952—2218926
电子邮箱:szsjgk8926@126.com
附件:1.2022年城市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点采报价人员补助名单
2.2022年城市居民日用工业消费品零售价格监测点采报价人员补助名单
3.2022年石嘴山市生猪出栏及玉米饲料价格监测点采报价人员补助名单
4.2022年石嘴山市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点采报价人员补助名单
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
2022年城市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点采报价人员补助名单.wps
2022年城市居民日用工业消费品零售价格监测点采报价人员补助名单.wps
2022年石嘴山市生猪出栏及玉米饲料价格监测点采报价人员补助名单.wps
2022年石嘴山市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点采报价人员补助名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