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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发改委2022年普法工作总结

2022-11-29 16:36来源: 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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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2022年石嘴山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石法普组〔2022〕3号)要求,现将我委2022年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发改委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为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推进普及发改日常工作中,成立了以发改委主任为组长,委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密切配合的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以坚持研究好、部署好、组织好、实施好普法工作为原则,确保普法“内容、时间、责任、效果”的落实。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印发了《市发改委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2021-2025年)实施方案》《市发改委关于法治石嘴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中共石嘴山市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计划的通知》《石嘴山市发改委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政策论述、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年度学习重点,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党员干部注重日常学法,提升法律素养,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网络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学习和考试,全委干部职工参学率达100%,结业率达100%。

(三)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为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我委下发了《关于修订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的通知》,使各业务科室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夯实了普法责任,构建起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局面。

(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与“宁夏崇源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该所律师为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我委重大决策的可行性论证、行政执法、法律审查等政务事项,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复议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同时,为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理论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培训,确保我委行政工作法治化、制度化。

(五)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在门户网站公示《石嘴山市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目录》《石嘴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石嘴山市工业(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暨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扶持奖励暂行办法》等;组织开展2022年“节能宣传周主题日”活动,现场悬挂节能宣传周主题宣传标语条幅,通过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节能低碳、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派发节能宣传手册、挂图、手提袋等资料700余份,广泛组织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节能降耗理念和知识,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节能低碳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不懈努力,我委在普法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仍需加强。二是普法宣传成效有待提升。目前,我委普法教育的主要方法是发放普法教材、灌输法律条文、参加普法考试等。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公众了解法律的途径越来越多元,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

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们要在认真总结普法工作经验的同时,发掘问题和不足,学习先进,取长补短,在普法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学法、用法力度,不断加大普法投入,加大普法教育宣传力度,在学好、用好本部门法规的同时,配合宣传好公共法,认真完成普法办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继续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普法方式,加快发改工作法治化进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献。



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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