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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石嘴山市委员会2021年协商计划

2021-01-22 20:30来源: 石嘴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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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不断提升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现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提出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争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加快建设创新型山水园林工业城市,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胜利作出积极贡献。

二、协商议题

(一)围绕“全面依法治市,推进法治石嘴山建设” 开展三级联动调研,进行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协商;

(二)围绕“加快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打造工业经济新高地”开展调研,进行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协商;

(三)围绕“推进黄河文化旅游带产业发展”开展调研,进行专题会议协商;

(四)围绕“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开展调研,进行专题会议协商;

(五)围绕“加快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开展调研,进行专题会议协商;

(六)围绕“实施科技创新,助推高质量发展”开展调研视察,进行民主监督性协商;

(七)围绕“建立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支撑我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展调研视察,进行民主监督性协商。

三、协商安排

上述协商计划,邀请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邀请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围绕共同关注的问题,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和视察。对这些协商计划,也将组织委员在全体会议期间进行协商讨论。

四、组织实施

(一)本协商计划由市委会同市人民政府、市政协提出,经市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审议,报经市委常委会议审定,市政协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确定协商计划的具体承办单位或界别,明确协商时限和目标要求,由市政协办公室统筹协调,承办单位或界别组织实施。

(二)为帮助委员及协商计划承担单位了解相关情况,可邀请市人民政府或市直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协商计划承担单位或界别要与对口单位提前对接,就计划协商的重点、人员、时间等内容进行商定,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委员深入调研,现场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三)调研和视察形成的意见建议,要与相关对口单位进行充分协商沟通,达成共识。

(四)本协商计划执行过程中,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便于群众及时知晓并反馈意见,提高参与度,杜绝事后通报代替事前协商、个别征求意见代替集体协商决策,确保协商的质量和效果。

(五)年度协商计划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协全体委员报告。

五、成果应用

(一)列入市政协常委会议、专题会议协商形成的成果,将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专题协商报告。民主监督性协商可现场提出监督意见建议,也可以专题报告或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反馈市委、市人民政府或市直有关部门,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二)为推动协商计划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对协商成果有批示的,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落实承办单位,并向市政协办公室反馈交办情况。

(三)各承办部门要认真研究协商成果和领导批示要求,及时向市政协办公室反馈协商成果采纳情况和办理落实方案。

(四)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协商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协商成果转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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