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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文旅厅发布旅游市场典型案例

2022-04-01 09:54来源: 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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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群众提供更加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让各旅游企业引以为戒、规范经营,宁夏正在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3月31日,宁夏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部分典型指导案例,并提醒广大市民:报名参团旅游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仔细比较团费价格,切莫盲目追求“低价游”和相信微信群、QQ群等“熟人介绍”;在旅游过程中要理性消费,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不要轻易相信导购的“洗脑式”宣讲,谨防上当受骗;注意保存视频、录音、聊天记录、合同、购物凭据等证据,以便维权。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张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个人微信群发布“荣耀九寨双卧6日游”广告,招徕旅游者,收取旅游者团费;马某利用旅行社负责人身份协助订购火车票,租赁旅游车辆,协调旅游住宿、餐饮,并提供导游服务。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张某某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马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组织不合理低价游 

宁夏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招徕旅游者赴桂林旅游的过程中,广告价格低于市场同类产品。经调查,该旅行社实际收取旅游者的团费确实略低于该条线路的成本价格,存在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事实。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经许可经营赴台湾游旅 

湖南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在未取得赴台湾旅游资质的情况下,招徕旅游者并收取赴台湾旅游费用后,将旅游者委托给宁夏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有赴台游资质)接待,存在未经许可经营赴台湾旅游业务的违法事实。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该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 

相关部门在处理旅游者投诉时,宁夏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惠农区营业部无法提供与旅游者签订的包价旅游合同。经调查,旅行社在组织“南宁巴马六日游”的过程中,收取了旅游者的团费,但未与旅游者签订包价旅游合同。 

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宁夏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宁夏银川+沙坡头+镇北堡影视城2日1晚跟团游”的过程中,未征得旅游者同意,擅自减少旅游合同中约定的红玛瑙枸杞观光园景点,存在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的违法事实。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第(一)项规定,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3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7天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 

宁夏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华东双飞六日游”的过程中,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后,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第(三)项规定,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3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7天的行政处罚。 

旅游合同未载明规定事项 

宁夏某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在组织“《秘境传奇》三峡、神农架双飞7日养生探秘之旅”的过程中,虽与旅游者签订了包价旅游合同,但合同未载明签约地点等事项。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服务 

相关部门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宁夏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给导游发放的派团单中没有旅游车辆的具体信息。经调查,旅行社租用的为该团队提供车辆服务的车牌号为宁ECYXXX的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对该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25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张雪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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