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报流程
(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
申请人(建设单位)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http://zwfw.nx.gov.cn/) → 进行法人注册登录 → 在营商服务栏选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 切换县区栏选择项目所属辖区 → 项目引导栏选择申报 → 项目管理栏中选择“获取项目”或“新增项目”(有项目代码的项目选择“获取项目”,无项目代码的项目选择“新增项目”) → 选择申报项目,点击查看进入 → 选择项目对应阶段直接申报或征询申报 → 选择申报事项,完善项目基本信息后选择“下一步” → 上传申报材料,进行申报。
(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申请人(建设单位)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http://zwfw.nx.gov.cn/) → 进行法人注册登录 → 站点切换至石嘴山市 → 在营商服务栏选择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首次申请选择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完善基本信息进行申报/已申报过事项项目选择项目信息 → 找到要申报项目点击查看进入 → 选择阶段事项进行网上申报。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一、办理时限
全流程55个工作日,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10个工作日。
二、申请材料
事项 类型 | 审批事项 | 申请材料 | 备注 |
公用申请材料 |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申请表单 | ||
主事项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1.项目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可共享) | 1.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宁政办〔2017〕32号),企业在宁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2.重大项目需提供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需提供移动安置规划审核。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 1.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 2.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报文件(企业境外投资项目) 3.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及其附件清单(企业境外投资项目) |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宁政办〔2017〕32号),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1.建设项目可研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可共享)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可共享) 3.建设项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
并行 事项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1.项目建设依据(可共享) 2.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光伏发电项目同时提供厂区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3.标绘有建设项目拟用地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 4.国土空间规划修改方案 | 核准类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文件;备案类项目提供项目备案文件。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3.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文件(可共享) | ||
第一 二三 阶段 并联 并行 办理 事项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1.申请文件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 |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含本数)、10000吨标准煤以下或年电力消费量达到500万千瓦时(含本数)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2.公众参与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承诺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1.申请文件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 征占地面积0.5公顷以上、不足5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1000立方米以上、不足5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文件,开发区实行承诺管理制。 |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1.申请文件 2.拟报请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建设方案(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 3.项目建设所依据的文件(相关规划、审批文件等) 4.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报告 | 影响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提交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 | |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1.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 | 1.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申请函 2.建设单位与被压覆矿业权人签订的协议 3.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4.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不可避免性论证材料 5.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评审备案证明 | 评估报告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文中附件2关于×××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评估报告〈编写提纲〉要求的章节、内容编写。 | |
地震安全性评价 | 1.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
气候可行性论证 | 1.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 ||
文物保护评估 | 1.文物保护评估报告 |
三、是否收费
否
四、办理咨询
咨询电话:0952-2688786 0952-2688782
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30号窗口
五、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项目统一代码归集项目所有审批信息。凡是前置审批已提交的资料,后续审批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凡是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资格证书及所需其他部门的审批结论,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动获取互认。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一、办理时限
全流程55个工作日,其中工程建设许可阶段20个工作日。
二、申请材料
事项类型 | 审批事项 | 申请材料 | 备注 |
公用申请材料 |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申请表单 | ||
主事项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可共享)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可共享)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房屋建筑类:要包括设计说明、总平面图、效果图、立面图、剖面图;管线类:要包括管线普查图、地形图、路线走径图) | 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和涉及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以及涉及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使用性质的需要单独提交申请文件。 |
并行 事项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1.乡村、镇签署的书面同意意见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包括图纸和说明) 3.拟建设项目批复(可共享) 4.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可共享) | |
取水许可 |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取水用途或建设项目及所依据的文件(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备案材料;如涉及水权转换或交易,提供有关取水权转让的批准文件或水权转换的交易协议)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3.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单位资质 | 包含: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1.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申请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共享) 3.项目规划方案图(可共享) |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1.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申请书 2.管辖该灌排工程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及利益相邻行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 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或等效替代方案以及对现有水利灌排设施安全与效益的影响评价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 4.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共享) 5.涉及取水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经批准的取水许可证(可共享) | ||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 1.申请文件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可共享) 4.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材料 5.建设资金说明 |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 1.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可共享) 3.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包括排污口选址方案、建设方案、排污口设置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水环境保护及风险防范措施。 | |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 1.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申报书 2.建设工程选址批准文件(可共享) 3.历史建筑保护措施具体方案及影响评估报告 4.建设工程预算相关材料 | 申报书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及法人登记证明;建设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历史建筑公布文件以及所有权情况说明;保护措施名称、主要内容;建设项目无法避让历史建筑的说明。 | |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1.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申报书 2.拆除工程或拟建工程的保护和设计方案及影响评估报告 3.涉及土地征收的,提供土地征收相关决定 | 申报书内容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所有权证明文件;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要性说明。 | |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1.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申报书 2.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设计方案 | 申报书内容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历史建筑公布文件以及所有权情况说明;开展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必要性说明。 |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 1.申请书 2.政府部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可共享) 3.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可共享) 4.工程对文物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及为保护文物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所采用的相关措施设计 | 1.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其他工程,或者涉及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建设项目; 2.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 3.大型基本建设工程。 |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建设申请书 2.建设项目投资性质、使用功能、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说明文件 3.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1:2000地形图或1:500总平面图 4.建设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或内部智能化集成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等设计方案 | 重要国家机关、军事设施、国防军工单位和其他重要涉密单位周边安全控制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部分地方法规规章中明确的国际机场、出入境口岸、火车站、重要邮(快)件处理场所、电信枢纽场所,以及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投资、居住、使用的宾馆、旅馆、酒店和写字楼等建设项目。 |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1.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申请表 2.拟建项目所在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文件及批复(可共享) 3.拟建项目所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 |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 1.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审批表 2.建设工程概况和规划总平面图 3.建设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的相对位置示意图 | 在气象台站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 |
一般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确认 | 1.项目立项批复 2.拟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书 |
三、是否收费
否
四、办理咨询
咨询电话:0952-2688786 0952-2688782
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30号窗口
五、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项目统一代码归集项目所有审批信息。凡是前置审批已提交的资料,后续审批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凡是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资格证书及所需其他部门的审批结论,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动获取互认。
施工许可阶段
一、办理时限
全流程55个工作日,其中施工许可阶段15个工作日。
二、申请材料
事项类型 | 审批事项 | 申请材料 | 备注 |
公用申请材料 | 施工许可阶段申请表单 | ||
主事项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1.消防设计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共享) 3.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 属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第十四条的特殊建设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其他建筑工程不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报监) |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共享) 2.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可共享) 3.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 5.质量安全申报书和申请施工许可承诺书(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1.特殊工程需提供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2.属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清单范围内的项目,需提供建设工程勘查质量安全承诺书及建设工程设计质量安全承诺书。 | |
并行 事项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1.市政设施建设类许可申请文件 2.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 3.涉及城市规划的,提供规划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采用拉顶管施工作业的需提供地下管线横断面图和管线点成果表(可共享) 4.告知承诺承诺书 | 包括:“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3个事项。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1.占用城市绿地、伐、移树木审批表 2.占用城市绿地、伐、移树木勘验意见表 3.证明移、伐树木原因及占用城市绿地理由的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图纸 | 包括:“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和“迁移古树名木审批”3个事项。特殊事项需提供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或其他资料。 | |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 1.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申请表 2.具有市政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供水设施迁移、改建设计方案、设计图纸、位置平面图及详细数据资料 3.相关产权单位或企业同意改装、拆迁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书面意见 |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1.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申请表 2.具有市政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迁移、改建设计方案、设计图纸、位置平面图及详细数据资料 3.相关产权单位或企业同意改装、拆迁或迁移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书面意见 |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 2.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3.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
三、是否收费
否
四、办理咨询
咨询电话:0952-2688788 0952-2688791
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30号窗口
五、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在施工许可阶段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项目统一代码归集项目所有审批信息。凡是前置审批已提交的资料,后续审批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凡是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资格证书及所需其他部门的审批结论,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动获取互认。
竣工验收阶段
一、办理时限
全流程55个工作日,其中竣工验收许可阶段10个工作日。
二、申请材料
事项类型 | 审批事项 | 申请材料 | 备注 |
公用申请材料 | 竣工验收阶段申请表单 | ||
主事项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验收(建设用地检查核验) | 1.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申请 2.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可共享) 3.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图(包括各朝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 4.规划核实建筑物各朝向立面完整的现状照片(能清晰反映建筑及用地周边环境情况) 5.建设工程定位放线记录单 6.工程测量定位验线记录单 7.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 8.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可共享)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共享)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共享)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检测合格报告 6.消防设计变更情况 7.施工记录和系统开通报告等 8.设计专篇说明文件 9.消防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特殊建设工程。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检测合格报告 6.消防设计变更情况 7.施工记录和系统开通报告等 8.设计专篇说明文件 9.消防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特殊建设工程外的其他建设工程。 | |
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共享) 3.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人防防护(设施)设备出厂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 4.人防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5.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可共享) 6.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意见表(可共享) 7.人防工程面积测绘报告 8.人防防化产品信息查证系统通过纪录 9.项目主体及设备安装分部验收记录 10.平战转换方案及平战转换工程预算书 | 适用于建设人防工程的项目,易地建设费的项目需要提供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缴费票据。 | |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 1.城建档案案卷级目录 2.按相关规范要求整理成卷的建设工程纸质及电子档案 | 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2019))和《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8)。 |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汇总意见书 | ||
并行 事项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1.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2.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3.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4.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查 |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情况报告 | 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的建设项目。 |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 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可共享) 2.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表 | 适用于涉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可共享) 2.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适用于涉及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 |
三、是否收费
否
四、牵头单位
住建部门
五、办理咨询
咨询电话:0952-2688721
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29号窗口
六、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阶段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项目统一代码归集项目所有审批信息。凡是前置审批已提交的资料,后续审批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凡是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资格证书及所需其他部门的审批结论,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动获取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