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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审管批字〔2024〕25号关于白芨沟煤矿辅助运输平硐东南部排矸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03-22 16:25来源: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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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审管批字〔2024〕25号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白芨沟煤矿辅助运输平硐东南部排矸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宁煤汝箕沟〔2023〕7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白芨沟煤矿辅助运输平硐东南部排矸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208-640202-04-05-325697)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白芨沟街道,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9′40.608″,北纬39°5′37.057″,治理面积3.5hm2。建设内容包括:摊矸放坡、砌筑挡墙、表土掩盖、植被恢复等。项目总投资58.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占总投资92%,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等。

经评估审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落实《白芨沟煤矿辅助运输平硐东南部排矸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控制主要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运输车辆及临时堆土做好苫盖工作,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道路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四级及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作业。废气(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白芨沟煤矿工业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车辆运输方案,噪声排放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开挖土方全部综合利用,无弃土产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填埋场;生活垃圾依托白芨沟煤矿工业场地现有设施收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修复治理顺序,分阶段施工。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场地平整及植被恢复,治理区采用播撒草籽等方式进行绿化,未成活植被及时补籽。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工程建成后,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环保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内容。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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