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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审管批字〔2023〕117号关于宁夏煤层气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石嘴山矿区一区煤层气探采评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2023-07-14 08:50来源: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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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煤层气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关于宁夏煤层气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石嘴山矿区一区煤层气探采评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基本同意《宁夏煤层气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石嘴山矿区一区煤层气探采评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提出以下批复意见。

一、项目概况

宁夏煤层气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石嘴山矿区一区煤层气探采评价项目(项目代码:2306-640205-15-01-410952),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行政区划属火车站街道。新建项目,建设规模为在第一勘查区约9平方公里开展煤层气探采评价工作,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前期已有3口预探试验井基础上,新布设3口地面直井和4L型水平井,合计10口勘探井,建设集气站(CNG加气母站)1座,铺设集气管网13.78km及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总占地7.92hm2,其中永久占地1.39hm2,临时占地6.53hm2,占地类型为荒草地、林地与建设用地。项目建设期总挖方2.88m³,填方2.88m³,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1384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823.15万元,项目计划于20238月开工建设,20248月完工,总工期为13个月。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方法、依据。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13.8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7.74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5.82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5.22万元,独立费用21.15元,基本预备费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92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92hm2

(二)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三)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四)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五)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项目建设扰动面积7.92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357.35t

(六)同意本项目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二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88%,林草植被恢复率90%,林草覆盖率20%;

(七)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井场区、集气站区、管线工程区3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三、项目管理

(一)按照《报告书》的内容,你单位应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二)在项目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并严格执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水土保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开挖土石方总量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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