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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4年5月3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2024-05-31 16:09来源: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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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531日—20246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2688797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茂草园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扩建项目

石嘴山市平罗县姚伏镇高荣村六队

宁夏茂草园牧业有限公司

宁夏宜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茂草园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403-640221-20-01-520010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姚伏镇高荣村六队。本项目为扩建工程,利用厂区现有空地新建一座容积为9000m3的三级氧化塘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25′15.322″,北纬38°45′26.703″租赁厂区北侧堆粪场及挤奶厅之间空地,为本项目扩建新增用地,占地57.6亩,新建标准化后备牛舍4栋、配套建设堆粪场1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25′18.528″,北纬:38°45′12.876″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存栏奶牛1000头,厂区存栏奶牛总体规模增加至3000头。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5万元,占总投资的21.70%,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厂区绿化等。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设置施工围挡,运输车辆及临时堆存物料做好苫盖工作,定期洒水降尘,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遇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土方作业。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饲料加工车间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2二级标准限值固液分离间产生的恶臭采用“加盖密封+除臭喷淋”处理,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各单元加盖、密闭,处理后的废气经同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牛舍堆粪场产生的通过定期清理粪污、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等方式降低恶臭排放浓度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运营期采用干清粪工艺,牛舍不进行冲洗,圈舍铺设垫料。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与挤奶厅清洗废水、现有工程废水一同排入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管道至本项目新建的三级氧化塘内进行二次发酵处理,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5标准限值后进行项目场区绿化及周边农田灌溉。非灌溉季节及多余灌溉水量暂存于三级氧化塘内,待春季进行灌溉。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场界噪声排放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设备采防振、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拆除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资源化利用,不能回收利用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中转站

运营期牛粪集中堆存至堆粪场,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发酵处理病死牛尸体及胎盘暂存于冷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三级氧化塘沉渣与牛粪堆肥发酵后还田;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送至垃圾中转站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要求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加强施工人员培训,严禁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进入周边农田,项目建成后厂内进行绿化。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源头防控,采取相应分区防渗措施,设置收集系统,防渗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相关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自行监测计划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养殖场生产管理落实环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人员安全宣传教育,明确责任人员,制定严格的管理条例和岗位责任制度,提高风险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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