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销售分公司平罗鹏源加气站申请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合格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凡对公示内容有意见的,请直接向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工程建设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952-2688788。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燃气汽车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公示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经营地点 | 经营类别 | 经营区域 | 审核意见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销售分公司平罗鹏源加气站 | 91640221MA76L5RPXG | 李浩 | 平罗县东区109国道东侧、规划城市道路南侧 | 燃气汽车加气站<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CNG)> | 平罗县 | 拟同意 |